11月15日,历时8年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
RCEP有15个成员国,包括10个东盟国家、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其总人口、经济总量和贸易总量均占全球总量的30%左右。
同一天,商务部官网发布了商务部国际司司长对协议的解读,称RCEP是一个现代化、全面、优质、互利的大型区域自由贸易协定。
《RCEP协定》由序言和20章组成(包括: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补救措施、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流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和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和例外以及机构最后条款一章), 和四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包括:关税承诺表、服务专用承诺表、投资预留和违规措施承诺表、自然人临时流动专用承诺表)。
这种解释认为,RCEP是区域经济贸易规则的“整合者”,实现了高质量、包容性的统一。
RCEP整合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的许多“101”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现有的几对自由贸易伙伴关系,并在中国、日本和新西兰之间建立了新的自由贸易伙伴关系。包括货物贸易在内的最终零关税产品数量将整体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的整体开放水平明显高于原“101”自贸区。它还包括高级别的现代化问题,如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政府采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税务协会副会长张连起强调了签署协议的特殊时机:一方面,中国是2020年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另一方面,中国已经明确了“十五”计划的方向,这意味着RCEP可以进一步释放疫情后中国经济复苏对合作组织的影响,带来双赢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