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2.5亿人享受减税红利,官方数据估计减税规模超过5000亿元。“十四五”期间税制改革还会继续吗?减税的规模会扩大吗?
财政部长刘坤给出了答案。他最近写了一篇文章,指出“十四五”期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进一步完善。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订,合理扩大综合税收收入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完善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
很多财税专家告诉我们,十四五期间税制改革还会继续,但重点不再是大规模减税,而是让税制更加公平。未来经营收入预计先计入综合收益,部分特殊附加扣除标准预计上调,海外高端人才税率预计适用较低税率。
营业收入或综合收入
2019年以前,我国个税是分类征收的,即不同的收入类别、不同的适用税率、抵扣标准等。这就使得不同收入类别的税负不同,违背了公平原则。因此,世界上很少有国家采用单一的分类税收模式。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2019年正式启动的第七轮税制改革重塑了税制。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首次引入综合计税模式,即将以前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报酬统一为综合所得,并采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确保这四项所得适用相同的税率而不是不同的税率,体现公平。
综合征税需要纳税人的遵从和征管能力。因此,上一轮改革只将上述四项收入纳入综合收入,对营业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等收入仍采取分类征税,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单独计算。由此,我国初步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