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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从业人员代客户损失2298万,责令改正(原文)

经纪从业人员代表客户亏损2298万,全部亏损

以前浙商证券纪检委书记建议大家开户,从3000万到只有40万。现在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代表客户违规炒股,损失2000多万!

11月24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了对苏海明的行政处罚决定。据披露,苏海明在担任浙江证券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私自接受两名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均遭受损失。数据显示,苏海明共买入5.04亿元,亏损2297.8万元。更重要的是,苏海明伪造三枚印章,严重不配合调查。

据悉,浙商证券因苏海明违规操作已被浙商证监局责令改正,两名高管还受到了诫勉谈话等处罚。

代客股票正在亏损

根据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处罚决定,2014年11月26日至2017年3月15日,苏海明担任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原南京大光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在此期间,苏海明私下接受了姜某某和金某某的委托买卖证券。

经过梳理,姜某某和苏海明分别于2015年3月31日和2016年4月12日签订了《委托理财协议书》和《全权委托股票买卖协议书》,协议期限为2015年3月31日至2016年12月30日。蒋某某通过上述协议委托苏海明管理其证券账户。

2015年12月28日,金某某与苏海明签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顾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投顾协议》),协议期限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2016年8月21日,金某华、苏海明将未保证某华本金安全的《补充协议书》变更为保证本金安全。金某某通过上述协议委托苏海明管理其证券账户。

协议期内,苏海明利用姜某某的证券账户买卖创兴资源、美度能源、3D工程、和顺电气等股票。截至2016年12月30日,购买总额约3010万元,销售总额约2828.77万元,损失约67.09万元。苏海明并没有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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