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年10月29日,提案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加强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推动形成相互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提高农业质量、效率和竞争力。适应保障国计民生的要求,以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土地储粮和科技兴农战略,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持,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完善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智慧农业。加强绿色导向、标准引导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进优质食品工程。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重要农产品的供应安全,增强采购和仓储管控能力。实施节约食物的行动。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农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实施农村建设行动。把农村建设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增强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协调县域村镇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改善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实施河湖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人才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