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放宽了引进人才、学历、年龄等条件,并明确从今年12月25日起实施。专科(高职)毕业生、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纳入人才引进范围。同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可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通知》珠海市人才引进目标范围拓宽为:珠海市用人单位在珠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引进的人才。人才引进方面,教育部认定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高级技工班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将纳入人才引进范围;具有学历、职称的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型人才、重点企业优秀一线员工的引进年龄,男性不得低于50周岁,女性不得低于45周岁。
户籍方面,《通知》支持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一线员工。在珠海市重点企业工作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工作1年以上),是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办理引进和入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