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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意味着什么?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背后的真相

因邻里纠纷杀害一对夫妇 鄂尔多斯罪犯王成被执行死刑

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意味着什么?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背后的真相(图1)

图为法院向王成宣读执行死刑命令。法院供图

中新网鄂尔多斯7月10日电 (记者 张林虎)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王成依法执行死刑。

据了解,王成与37岁的郝某某(男)、35岁的郝某夫妇均租住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白柜村养殖场附近平房内,两家隔巷相对。

由于郝某某夫妇经常晚归,且声响较大,王成为此曾与郝某发生争执,当地派出所也曾调解处理。

2018年8月4日23时50分许,郝某某一家驾车返回租房处,将车临时停放在院门前的巷子里,因车内音响声音大,王成在院门口责骂郝某某,二人发生争执。

王成遂返回租房内拿取一把尖刀捅刺郝某某,郝某上前阻拦,王成又持刀捅刺郝某,致郝某某肺脏破裂合并大出血死亡,郝某胸腹腔多脏器破裂合并大出血死亡。

王成因邻里琐事纠纷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法院依法对王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成没有上诉。

罪犯赵志红今日被执行死刑 “呼格案”仍未确定真凶

据新华网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据悉,赵志红自认为“呼格案”真凶,但最高法解释认为相关证据不足,不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为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人民日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最高法院刑五庭负责人。

最高法不确认赵志红为真凶

赵志红始终供认强奸杀害杨某某,最高法院为什么认为不能确认?

最高法院刑五庭负责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案件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被告人的供述只是证据体系的一部分,只有对案件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才能判定被告人有罪。在杨某某被害案中,证人证言及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主要是证明了现场情况、杨某某的死因及案发时赵志红在现场附近生活有作案条件,均不能证明赵志红与杨某某的被害有直接关联。虽然赵志红归案后主动并始终供认强奸杀害被害人,其供述的作案地点、主要手段等内容,与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等在案证据大致印证,但是,其关于作案的具体时间、案发前是否到过现场、被害人的衣着、是否从被害人身上搜取财物等细节供述前后不一,供述不稳定。赵志红对部分重要情节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不一致。换言之,指向赵志红作案的证据只有其供述,而其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且重大的矛盾或差异,不能根据这样的供述认定赵志红实施本起犯罪事实。

呼格吉勒图无罪

最高法院没有确认赵志红强奸杀害杨某某,是否意味着“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错误?

最高法院刑五庭负责人:内蒙高院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再审改判被认定故意杀死杨某某的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是因为认定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并不是因为赵志红自认真凶。

链接:回顾“呼格案”

1996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案发仅62天,法院就判他死刑并立即执行。

9年后,真凶因其他案件落网。时隔多年,真凶仍能在已拆迁变样的楼群中准确指认犯罪现场,并能说出被害人当时的穿着细节。虽然这些对上了呼格口供里的模糊地带,但呼格案却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

2014年12月15日,在含冤18年后,呼格终于被法院宣告无罪。随后该案的追责结果公布,公检法系统共有27人被处分。

杀害安徽霍邱民警的罪犯被执行死刑

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意味着什么?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背后的真相(图2)

2018年9月28日20时,罪犯汪云利在安徽省霍邱县夏店镇平楼村卞老庄组家中宴请帮忙收稻的汪云贵、卞世兵等人时,与卞世兵发生厮打致嘴部受伤。在场人员将卞世兵劝离后,汪云利报警。110指挥中心指令霍邱县公安局夏店派出所处警,该所值班民警许传宝(男,殁年44岁),带领辅警孙仲裕前往现场进行警情处置。许传宝到达汪云利家中向现场人员了解情况,孙仲裕记录,拍摄现场。汪云利纠缠许传宝,致使处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许传宝经多次劝导并对汪云利口头警告要求其保持距离,汪云利情绪更加激动,许传宝遂拨打电话请求派员增援。后汪云利、汪云贵围着许传宝拉扯、推攘,致许传宝倒地。许传宝倒地后再次拨打增援电话时,汪云利持刀连续刺扎许传宝胸腹部两刀,致许传宝因肝脏、肺脏、主动脉等破裂引起急性出血死亡。

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意味着什么?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背后的真相(图3)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汪云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汪云利因民警处警不满,泄愤杀人,之人死亡,罪犯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汪云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汪云利不服,提出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汪云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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