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离婚冷静期”精细化,绝不给家暴钻空子
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指出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对于因家暴而要求离婚的,一般通过起诉解决。
去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其中家庭编提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一出,立即引发舆情汹涌。
从法律草案条款来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看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少网友吐槽,“哪一场离婚不是蓄谋已久,忍无可忍?看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才让我真的想静静。”“对于那些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的‘渣男’,这哪是冷静期,简直是制造犯罪机会!”
此次,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回应,明确不再“一刀切”,确立离婚冷静期的甄别机制,将家暴排除在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范围之外。这种“法律补丁”,既能避免弱势一方继续在婚姻泥潭里受伤害,保障离婚自由的法律底线,又能避免冲动离婚造成的家庭破碎,修复感情的裂痕。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本质,绝不是干涉婚姻自由,让人想结婚容易,想离婚难。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观念根深蒂固。拆庙本就是大不敬的事情,拆婚更被看作是“大不韪”。
然而,现代社会婚姻已经逐步摆脱传宗接代、宗族维系的作用。婚姻不是一场KPI的考核,感情这回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作为独立个体夫妻双方,能否在婚姻中实现自我价值,在家庭关系中成长为更好的自己,提升婚姻的质量,比单纯考评婚姻是“七年之痒”还是“从一而终”重要的多。
长久的爱情和婚姻,似乎正变得越来越可望而不可求。并不是每一座破碎的婚姻殿堂都能修复,并不是每一桩婚姻都值得维系。如果真是“百日夫妻没有一日恩”,那早点告别错误的婚姻,才是正确的选择。
对于那些确有感情基础的婚姻而言,离婚冷静期给了双方一次关机重启的机会,30天里不妨细细回忆相处的点滴,复盘一下这段婚姻值不值得维系,想清楚这双鞋究竟合不合自己的脚。
将家暴离婚排除在冷静期的适用范围之外,针对的则是近年来家暴案件逐年增长的社会现实。去年,美妆博主宇芽发文控诉男友家暴,让很多有相似经历的人意识到,隐忍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妥协不会换来婚姻的幸福。
今年的新冠疫情则让众多家庭关上了门,疫情期间全球各地都不同程度出现离婚潮,遭遇家暴求助的女性也出现增多的态势。对于此类可能威胁当事人生命安全的婚姻,由法院审理,尽快让当事人从泥淖中脱身才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把婚姻比作一座城,是且行且珍惜,还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说到底,出入的“健康码”还得掌握在双方手里。婚姻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结婚更应慧眼识人识己,别让一时冲动毁了一生幸福。
“离婚冷静期”,到底该如何冷静?
自从民法典官宣以来,“离婚冷静期”这个词以绝对C位占据了各种版面的头版头条。尽管“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女性22岁晚婚”、“增加遗嘱形式”、“遗产管理制度”等这些词也在热议中,但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年代,冷静期这个点是与众多民众婚姻家庭处理程序、切身权益最密切相关的一个点。少则三十天,多则六十天,要再来几个循环,冷静到天荒地老……当然,这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冷静期限制。(这句话,你品,你细品)
笔者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写一写这个C位红词,也在网络上、自媒体上一直观察网友的态度。大部分网友呢?基本上是一边倒,冷静期频频被“骂”上热搜,各公号也是如出一辙地吐槽。如果“离婚冷静期”是个女团出道节目的选手,可能这会儿已经因为不堪重负而退赛了。在调侃以外,关于“离婚冷静期”,我们也在进行一些思考。
疑问一:“离婚冷静期”到底冷静了谁?
试想一下,有谁会在“离婚冷静期”条款面前倒吸一口冷气?大概率非未婚女性莫属。我身边的一个朋友,眼瞅着就要突破三十大关,本来想着疫情之后,要不凑合凑合结了算了?男方虽然有缺点,但优点也不是没有。但“离婚冷静期”一出,直接退缩了。“我再想想清楚,结婚可是一辈子的事儿,毕竟请神容易送神难。”
是啊,离婚都那么难了,还“急牢牢”地结啥婚,复啥婚呢?
所以专家从初心上想要降低的离婚率,做到了……
因为它从根本上降低了结婚率。
网友打趣说:离婚冷静期还没正式生效,结婚冷静期已经默默被执行了。
谈到此处,既是无奈,也是现实。
我们不想孤单作伴,但更不想因冲动而后悔。
作为律师,嗅到的趋势还有:
诉讼离婚率可能上升,与其辛苦谈判半天,一个“离婚冷静期”又退回原点,不如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诉求,既稳定又可期。
疑问二:我们为什么害怕“离婚冷静期”
或是两人在冲动之下,草草根据自己的理解简单写“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孩子归某某所有,另一方不需承担抚养费,按揭房屋归某方所有”。真的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再发现漏洞,此时维权就可能需要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通过诉讼去实现了,也许有些通过诉讼也无法矫正。
笔者在案例检索数据库通过搜索“离婚协议”“反悔”这两个关键词搜索的结果有9022篇判例,其中:
从审理法院的数量图可以看到,很多签署了离婚协议后又反悔的案件,都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可见过程之曲折,心之累。
更有夸张者,有些人把“离婚冷静期”看作“财产转移的好时机”。
离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每个家庭、每个个体的情况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哪怕是咨询专业律师,有很多问题不是、电话可以说得清楚,讲的明白的。对于“你随便问问”和“我随便答答”,对于本人离婚拜托朋友去问,转述不清,表达不明,即使是咨询了专业律师也不一定能得到理想的答案。
这一切的一切,来自于对离婚时机、方式、程序的某些误区,离婚不是越快越好,也不是越慢越好,而是在明确自己和配偶共同财产范围、细节,共同债务可能性、安排好子女的归属和抚养之后的一个自然步伐。
不打无准备之战,对于有资产的夫妻来说,更是如此。
离婚不易,难在认知。
疑问三:离婚冷静期,到底要如何冷静
笔者觉得,等到法定冷静期再去冷静就晚了。
既然都要冷静,主动冷静怎么都比“被冷静”好吧。
某家事大咖曾说过:有钱人离婚,至少得提前两年。
即使不是高净值人士,我们的建议,至少也得提前3-6个月,如因一方凭时间、年龄因素争取孩子抚养权、调查另一方是否转移、隐匿财产、公司经营状况等,要规划更久更早。
如果觉得必要,请带上资料和其他证据信息等,约专业人士面谈,把自己没想到的问题和风险了解清楚再做下一步动作。如果做好了对法律充分的了解,离婚冷静期何时开始,有多长,都是浮云了。
同时,“离婚冷静期”倒也间接推动我们来换个角度看问题:
这是一次善意的提醒,提醒你每一次权利的行使都是神圣的,且牵一发而动全身。
需要冷静的不是冷静期,而是冷静我们的婚姻观。
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是首要的,或许我们都会因为婚姻的平淡而失望,但主动做些积极而温暖的事情,总好过相看两厌和反复抱怨。经营婚姻的确很难,但岁月流转,婚姻会逐渐显示出它的韧性和温情的一面。不因冲动而轻易离婚,不因一时困难而卸责放弃,婚姻给予你的幸福一定越来越扎实。
当然,一些事情可以“冷静再做决定”,另一些则必须“快刀斩乱麻”。正如一些委员所建议的,“离婚冷静期”也需要涉及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没有必要给予冷静期。
今年大热的韩剧《夫妻的世界》,当女主遭遇婚姻背叛,从一开始发现丈夫偷情的浑身颤抖,恨不得一剪刀扎入“渣男”的心脏,到慢慢调整呼吸,收起回忆,眼光向前,车子房子、财产分割抚养权、孩子抚养权,在一系列运筹之下拿到手,给出轨的丈夫致命一击。
诚然,剧中离婚并取得上述结果的手段比较非常,但女主如果自己不冷静,打草惊蛇,也就没有所谓的复仇大戏了。
抛开毁三观的情节,这部剧有一点非常现实:
离婚不是一件说散就散那么简单的事情。
而幸福的夫妻无需比其他人更聪明、更富有,需要找到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动力,不被对方的消极想法和情绪压倒。越能互相理解、欣赏、尊重对方,就越有可能幸福生活在一起。
当我们的人格足够成熟,婚姻不再是阴影愿望满足的载体,离婚也就不会成为最流行的救赎。
90后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
支持者认为,“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降低离婚率和维持社会稳定,防止“过度自由带来的草率任性”。但反对者指出,“离婚冷静期”限制了婚姻自由,在婚姻关系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也可能遭遇新的制度不平等。
给年轻夫妇一些思考的时间
近年来,我国离婚人数逐年增长,“冲动离婚”占据了不小比例,这也被看作“离婚冷静期”出台的背景。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多个政府部门都在同一个办公大厅办公,基层干部李芳的工位就在民政办公处旁边。她每天都能看到甜甜蜜蜜的领证夫妻,也能见到沉默不言的离婚夫妇。工作3年来,她观察到,“之前还没多少人离婚,最近一年离婚的人真多”。她印象最深的是一对95后年轻夫妻,结婚不到一个月就来离婚。
对于“离婚冷静期”,李芳深感认同,不仅因为她工作中经常接触到离婚夫妻,她自己也差点儿“冲动离婚”。
几天前,李芳的丈夫因为她收到一名男士发来的问候,两人大吵了起来。李芳一气之下提出离婚,拉着丈夫去民政局。两人推推搡搡来到办公大厅门口,丈夫哭了,李芳也跟着哭了。哭过之后,他们决定反省,约定不再因为一点小事就闹离婚。
“我们是10多年的朋友,走到一起很不容易。”李芳和丈夫都是基层干部,他们在不同的乡镇任职。在李芳看来,“离婚冷静期”不是要限制离婚自由,而是可以给年轻夫妇多一些思考的时间,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刚刚步入婚姻生活的张维娟表示支持设置“离婚冷静期”。今年5月20日,张维娟在朋友圈“官宣”领证。经过两年多的相处,张维娟决心和男朋友留在北京,一起奋斗。她认为两人谈恋爱时就经常闹分手,但每次说分手都不是真心想要分离,自己不想因为一时冲动而错过彼此。
离婚并非临时起意不必再冷静
尽管专家强调,“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家暴等“诉讼离婚”的情况。但也有人担心“离婚冷静期”设立之后,其中任意一方在规定期限内的反悔都会导致离婚登记无效。当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反悔时,当事人不得不走上艰难的“诉讼离婚”之路,离婚会变得更难。
在检察院工作的叶斓琳接触过一些离婚案件,在她看来,“弱势群体想要离婚已经很难了”,设置“离婚冷静期”的门槛,无异于增加弱势群体的离婚难度。
叶斓琳觉得多数人离婚并非临时起意,“没有必要再冷静”。毕竟“闪婚闪离”的情况属于少数,法律不应该用少数人的情况对多数人进行“一刀切”。
经历过“闪婚闪离”的90后周萍认为,与其设置“离婚冷静期”,不如设置“结婚冷静期”,热恋时容易头脑发热,提出离婚反倒思考许久,她说:“不轻易开始也不会草率结束。”
23岁那年,父母一直催促周萍结婚,周萍也觉得自己该结婚了。在亲戚的介绍下,她认识了同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兰图克镇人的王明,两人相处不到3个月就领了结婚证。
后来,因为工作原因,王明被调到南京。由于长期异地,两人本就不牢靠的婚姻关系出现了破裂,周萍曾多次向王明提出离婚,碍于双方家庭的关系,王明起初并没有答应,但最终拗不过周萍的坚持,两人还是办理了离婚手续。
如今,周萍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生活,谈及这段短暂的婚姻,她不后悔离婚,但是后悔结婚,她认为自己“不该为了结婚而结婚”。
同样相处不到半年就结婚的乔艺是一名初中教师,她丈夫程伟是同校的体育教师。因为程伟比乔艺大7岁,两人以结婚为前提恋爱。相处之后,乔艺觉得程伟踏实可靠,有男人味,是她的“理想型”,便答应了求婚。
乔艺坦言自己有时也会生闷气,冒出离婚的念头,但好在程伟总是主动和好、示弱,吵架来得快去得也快。乔艺认为现在年轻人都是因为爱情而结婚,但又容易冲动吵架,“离婚冷静期”能给“好面子”“有个性”的90后一个良好的缓冲。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李芳、周萍、王明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