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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选定楼层什么时候过户?转让的细节是什么?

期待已久的新三板选定层转让细则出台。

11月27日晚,上交所、深交所先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号公告,明确了新三板精选级上市公司向科技创新板或创业板转移的条件、审核机制和程序以及上市衔接安排。

整体来说,转板要在所选楼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转到不同的板要符合意向板的定位。沪深两市对转让条件做了详细规定:转让应满足为转让上市设计的五个基本条件和两个唯一条件,其中基本条件与科技创新板或创业板的IPO条件一致。

以科技创新板为例,转让公司的五个基本条件是:

转让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尚未作出明确结论,或最近12个月内受到国有股转让公司公开谴责;

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让公司股份总额25%以上或者转让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10%以上;

市值和财务指标符合科技创新板“五套标准”之一;

有投票权差异的转让公司符合科技创新局两套标准之一。

转让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涉及市值指标的,以向交易所提交转让上市申请前二十、六十、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为新三板转让定制的另外两个指标是:

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董事会关于上市转让相关事项的决议公告之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的股票累计交易量不低于1000万股。

数据显示,截至11月27日,选择层共有36家公司上市,均为2020年7月以后上市。换句话说,第一批转让公司将在2021年7月之后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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