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环县强拆案:一错再错,强拆终酿败诉后果
原告:钟先生
代理律师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刘鹏飞
案情概要
2017年的冬天,对于甘肃的钟先生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寒冬。一纸公文,就让钟先生身陷囫囵,面临着失去立足之地的困境。
钟先生是甘肃省环县山城乡的一个普通村民,生活平淡却也充实,一家人在村里安居乐业,其乐融融。没曾想到,2017年12月27日,钟先生意外地收到了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钟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居住了大半辈子的家,怎么就成违法建筑了呢?
忧心忡忡的钟先生来到了北京,他想在首都找到能帮助他的人。最后钟先生找到并选择了冠领律师。在了解全案情况之后,冠领律师当即决定要介入案件,为钟先生维权伸张。没有任何停歇,冠领律师立即便提起了诉讼,请求撤销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律师风采
但未想到,请求撤销处罚的诉讼还没结束,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被被告违法强拆。一夜之间,钟先生一家唯一的安身立命之地,就被推土机推平了。愤怒、屈辱的情绪蔓延在钟先生和冠领律师心中,这也更增强了钟先生依法维权的决心。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钟先生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违法。
冠领律师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法庭雄辩论理,全程积极举证、主动维权,赢得了法院的高度认可。经过冠领律师历时一年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认可,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作出胜诉判决:
“确认被告于2018年4月24日强制拆除钟先生位于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韩山铺刘湾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律师提醒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强制拆迁既须有实体法依据,也须遵循法定程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没有权利违法强拆。如果您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责令拆除,甚至被强制拆除,您可以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爸爸签字后儿子的房被一起强拆 “株连”式拆迁终被确认违法
刘先生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某村的一名村民,在结婚前,他多次尝试向乡镇和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分配宅基地建房,但一直没有获得批准。无奈之下只好在父母的宅基上盖了一栋新房用于结婚使用。
宅基地的使用权登记在父亲名下,父母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也登记在父亲名下。刘先生的房屋建成后也多次尝试办理房屋产权证,但一直没成功,最终无奈只好先住了进去。本以为可以过安稳日子,但没想到2019年年初这里被划入征收范围让问题复杂起来。
补偿标准公布后父子二人都不满意,都没签补偿协议,但征收方三番五次前来做说服工作让年迈的父亲精神防线逐渐崩溃,尽管刘先生再三劝阻,但父亲还是忍不住去签了字。这下就只留下刘先生自己独自坚持,而且他手上既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房产证,心里非常没底。
父亲签字后征收方的态度变得非常强硬,不仅丝毫不给他提升补偿还声称其实他们已经可以合法强拆他的房屋了,只是为了照顾他才让他先签字同意。刘先生自己的房屋是新盖的,结构、装修各方面都花了不小的成本,现在的补偿实在让他无法接受。僵持了数日后,大量人员和挖机开进宅子,强行将刘先生的房屋夷为平地。无奈之下,刘先生选择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其维权。
冠领律师介入后详细查看了刘先生父亲签订的补偿协议,发现协议上明确了拆迁房屋为他父亲房产证登记的房屋,不包含刘先生自己建设的房屋,也就意味着对于刘先生建造的那栋房屋尚未获得任何人的同意去拆除,于是冠领律师选择以当地县人民政府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被告县政府方面在法庭上辩解称:原告不具有起诉的主体资格,案涉宅基地证和房产证上登记的都另有其人,不论是土地还是房屋都不属于原告所有,因此原告对本次强拆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
冠领律师随即指出:根据刘先生父亲与征收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显示,刘先生自己建造的房屋并不在协议范围。刘先生成年后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但申请宅基地一直未获得许可,只好利用父亲空余宅基地建房,建造的房屋公认是刘先生所有,而且在征收方的调查登记表上也显示该房屋属于刘先生所有。
同时,原告刘先生与父亲分开居住,原告是自己建造房屋的实际使用权人,其个人生活所需物品及部分财产都存放于房屋内,被告实施的拆除行为也会对原告的居住权益、室内物品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刘先生与本案被诉的拆除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是适格的原告。
最后,被告组织拆除行为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利害关系人未主动交出房屋土地的情况下,被告未经法定程序即实施了拆除,其拆除行为应认定违法。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的细致梳理,认同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确认被告某县人民政府拆除刘先生房屋行为违法。
当拆迁纠纷遇上产权不清,往往让问题变得难上加难,刘先生选择不签协议,而他恰恰既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这让拆迁方看到强拆的可乘之机。冠领律师通过细致的法律梳理,从本质上发掘出刘先生与强拆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为案件取得胜诉奠定了基础。
《新少林寺》,庙被强拆,有事烧纸
1982版的《少林寺》留给中国影史和中华文化的价值和意义令人仰慕。《新少林寺》由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授权并担任顾问,因而名正言顺,根儿正苗红。刘德华、谢霆锋、成龙、吴京、范冰冰和导演陈木胜等如雷贯耳的卡司和一座全新打造的少林寺更让人对此片期待倍增。不幸的是,《新少林寺》用两个多小时的功夫才告诉影迷,《少林寺》还是老的好。
《新少林寺》的先进性
以现在的眼光看,1982年的《少林寺》是部非常糟糕的电影。片中主人公从复仇到如愿,几乎没有性格变化和人物成长。还算值得圈点的是影片主题。故事批判了遁入佛堂的蠢蛋。但影片最后又回到原点。愚昧的百姓再度寄希望于下一轮红日。片中大段武打动作也基本属于展示性质,对剧情毫无助益。
《新少林寺》里军阀侯杰(刘德华/饰)与副官曹蛮(谢霆锋/饰)有了明显性格变化与长成,主题则揭示出无限膨胀的欲望对人的毁灭。因而在人物设计和主题上,2011版《新少林寺》比1982版《少林寺》有了一些进步。
《新少林寺》的缺陷
《新少林寺》有三大缺陷,一是导演功力,二是剧本,三是演员表演。
导演陈木胜在对影片节奏的掌控上明显欠缺火候。他执导的包括《我是谁》《新警察故事》和《宝贝计划》等片在内的诸多卖座电影都存在节奏问题。这大概跟陈木胜早年的电视剧拍摄经验有关。拖沓的镜头稀释了影片信息,最终让电影变得沉闷异常。拿侯杰之女死的那场戏来说,若再久一些,观众便无法判断她到底是被马踢死的还是老死的了。
片中打戏虽有突出人物性格,却未能推动情节发展。春风得意的侯杰出手凶狠,入寺后的侯杰本应禅悟,打斗动作应以守为主。然后影片高潮处的戏,侯杰和寺庙僧侣的打斗缺乏淡定与从容。
此外,作为影片布景的少林寺也应起到角色作用。科恩兄弟是运用布景的高手,两人曾在《巴顿芬克》里将酒店化为迷宫。少林寺最重要的财富是佛的思想,而这些禅悟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学成。因而少林寺也可以是一座薄雾弥漫的迷宫。片中高潮戏出现佛像,如有佛光等符号出现,影片意境会更加升华。
《新少林寺》的剧本也烂得令人瞠目结舌。剧本教化意味异常浓郁。很容易被点亮的主题被反复拿捏,生硬造作得令人瞬间石化。香港电影人黑帮片和功夫片里擅用的佛经名句在片中也未能画龙点睛。有人称《新少林寺》剧本为“文盲装蛋”,看似刻薄,实则宽容。
片中演员表演也有很多问题。谢霆锋扮演的曹蛮通过化妆和表演一步步堕落。这个人物角色并不复杂,谢霆锋任务完成得也算漂亮。范冰冰在片中依旧扮演受虐人妻。这是个驾轻就熟的角色,完成度也OK。只是刘德华的角色值得商榷。开场后的侯杰缺乏军阀的嚣张、凶狠与霸气,显得过于奶油。此外,由于导演在侯杰顿悟的章节给的信息量不够多,所以侯杰性情前后变化令人感觉非常突兀。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片中少林和尚性格过于鲜明。寺院和尚出家讲求的是清静无为,与世无争,可《新少林寺》里的和尚眼里满是喜怒哀乐。更不靠谱的是满口无出处方言的成龙。这个角色本身导演没能处理好,成龙的表演风格又过于喜兴,放在片中让人看着不伦不类。片中外籍演员则让我想起了游戏《帝国时代3》里的过场动画。
最后
如果你把《新少林寺》看作《少林寺》的续集大概会有失落,但如果把《新少林寺》看作强拆片会对该片肃然起敬。当侵略者用炮火把理想主义和尚的家强拆后,愤怒的房主抄起钝器把施暴者给灭了。倘若影片只保留毁庙和打击报复桥段,相信会有许多观众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