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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禁止停水断电停气驱赶住户的通知(附原文)

为妥善处理房屋租赁纠纷,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违规断水、断电、断气等措施,将与房屋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户在其存续期间赶走。

要求一: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通知》要求所有房屋租赁企业积极承担责任,主动出击。

一是经营困难企业积极向总部报告情况,寻求自救渠道,并积极向当地街道、市(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市(区)政法部门报告,寻求力量协助办理团访,防止事态扩大。如果涉及“租贷”业务,要积极与金融借贷机构协商,寻找解决承租人信贷和贷款事宜的办法,尽量减少对承租人权益的损害。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规[2019]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房[2020]101号)《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大公告第58号)的要求,依法规范操作,坚决杜绝“AG中低产出”、“长收短付”、“违规出租贷款”等行为。

三是建立租赁纠纷处理机制,成立租赁纠纷专门调解小组,及时受理房屋租赁投诉。如果投诉数量较大,要做好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的诉求登记工作,安抚他们的情绪,做好纠纷跟进工作。

第四,房屋租赁企业应与政府相关部门实时共享租赁房屋信息,包括业主信息、承租人信息、联系电话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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