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原书记、人民日报社原社长高狄同志逝世
新华社长春11月28日消息,中共吉林省委原书记、人民日报社原社长高狄同志,因病于2019年10月26日在长春逝世,享年91岁。
高狄同志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
高狄,山东临沂人。1945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8月起先后任吉林省吉林市委组织部科长,吉林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吉林市松花江日报社总,吉林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永吉地委常委兼地委办公室主任,吉林市革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副主任。1972年2月起先后任吉林省吉林市革委会农林办公室副主任,吉林市革委会办公室主任,吉林市革委会副主任兼市委办公室主任,吉林市委常委兼市委秘书长,吉林市委书记兼市委秘书长、市委第二书记、代理市长。1983年3月起先后任吉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兼省委秘书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党校副校长,人民日报社社长。
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获刑12年,罚400万
2019年4月11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三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三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三运利用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担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等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85.66109万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三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王三运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8年10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受贿一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三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三运利用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及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银行、工程承揽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85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三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三运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7年7月11日,中纪委网站消息,时任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王三运落马。
2个多月后,王三运被“双开”。
“双开通报”显示:王三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个意识”淡漠,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消极应付、严重失职失责,丧失政治立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罔顾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和组织原则,让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挑选领导岗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三运身为中央委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污染甘肃省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2017年9月播放的纪录片《巡视利剑》中,王三运出镜。
“中央对我进行组织审查是完全正确的,自己落得如此下场绝非突然、而是必然,我心服口服、认错认罪……”王三运在片中如此忏悔道。
王三运简历
王三运,男,汉族,1952年12月生,山东单县人,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政治学专业。
1968年12月,贵州省织金县绮阳公社知青,县一中代课教师
1974年08月,贵阳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77年09月,贵州省贵阳师范学院党办工作人员
1983年05月,贵州省委组织部秘书
1984年08月,贵州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副处长、贵阳市云岩区委副书记
1987年12月,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委书记
1990年02月,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云岩区委书记
1990年07月,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
1992年12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
(其间:1992年09月至1993年0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5年09月,贵州省贵阳市委书记
1995年10月,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1998年08月,贵州省委副书记、贵阳市委书记
1998年10月,贵州省委副书记
(其间:1998年09月至2001年0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1年07月,四川省委副书记
2002年10月,福建省委副书记
2007年11月,安徽省委副书记
2007年12月,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
2008年01月,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
2011年12月,甘肃省委书记
2012年01月,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01月,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04月,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7月被查
“被免职后不知去向”的山西交口县委原书记有了新消息:降级
2月14日晚间,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吕梁市交口县委原书记徐宇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此时,距离徐宇平2015年12月被免职已过去了3年多。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指出,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交口县委原书记徐宇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查,徐宇平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
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宇平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徐宇平 资料图
官方简历显示,徐宇平,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山西临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任汾阳市委常委、秘书长,交口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交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后于2013年4月起担任交口县委书记。
徐宇平2015年12月被免职后,交口县电视台报道称,2016年1月4日,交口县县级领导干部会议在交口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吕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老干部局局长曹建平宣读了市委关于县委主要领导任免的决定:霍慧文同志被任命为交口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此次“空降”的霍慧文之前担任山西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一职。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青年网2016年1月的梳理中,徐宇平是当时山西数名“被免职后不知去向”的县委书记之一,类似的还有2015年12月被免职的吕梁市中阳县县委书记郭保平、方山县县委书记李少杰,相关干部大会的报道均未透露他们的去向,而根据山西省纪委监委2018年的通报,郭保平、李少杰也悉数被查。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2018年3月29日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中阳县委原书记郭保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郭保平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巨额财物,并违规使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
山西省纪委监委指出,郭保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保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另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2018年7月23日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方山县委原书记李少杰同志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李少杰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山西省纪委监委指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少杰同志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