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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退市规则的内容是什么?新退市规则的要点是什么?

退市的新规则来了。12月14日晚,沪深两市发布退市制度改革征求意见稿。

以下是细化内容的要点:

1.新增市值退市。标准是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低于人民币3亿元。另外,面值退市的标准明确是“1元退市”。

2.财务指标变了。取消单个净利润和收入指标,增加一个组合指标:扣除前后净利润为负,收入不足1亿元,由ST连续两年终止;退市风险警示如果一只股票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报告,将触及终止上市的标准。

3.新的规范性指标、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半数以上董事对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不忠实。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在停牌后两个月内不改正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逾期两个月不改正的,终止上市。

比如过去一家公司股东会的1001个精彩决议,一家公司董事、监事集体声明不能保证披露公告的真实性,都有可能触及退市红线。

4.新增财务造假指标:近三年年平均虚增利润和净利润金额超过当年相应数据的100%,总额超过10亿元;或者近3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增金额合计超过净资产的50%,合计超过10亿元。

5.压缩缓冲期。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明确上市连续两年触及财务指标将终止上市。

6.面值退市和市值退市改为无退市合并期。其他类型退市合并期首日没有限制,退市合并期由30个交易日减为15个交易日,同时放开首日限价;重大违法退市的持续中止,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通知或者法院判决之日起,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法院生效判决之日止。

7.增加了“信息披露或规范操作存在重大缺陷”的退市指标。具体情况包括:证券交易所失去公司的有效信息来源;公司拒绝披露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上市公司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将坚决予以清理。

比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失联,重大消息保密,就有可能触及退市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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