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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2021年农村宅基地继承新规

近日,自然资源部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协商,联合研究并批复了《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第3226号建议》。

其中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答案很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在城镇依法登记的子女继承,可以办理房地产登记。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由继承人继承作为其遗产。按照不动产与不动产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及证书附栏注明“权利人是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的合法继承人”。

从上述答复来看,已经澄清了以下问题: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进行房地产登记。

根据不动产和房屋一体化的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单独继承的,即房子必须先依附于地面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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