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侠盟丨艾滋血滴入食物致多人感染?谣言!
红网时刻6月21日讯(记者 郭薇灿)“紧急通知:最近不要在外面吃东西,尤其是大盘鸡、烧烤和凉拌菜。”近期,一则“紧急通知”在部分群内传播。“紧急通知”里说,有人在恐怖势力的指挥下,涌进全国各个城市,把艾滋病感染者的血滴到食物里。“此事今天早晨已被公安部卫生部证实,温州市已有多人被感染,收到后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预防永远胜过治疗 ,有良心的转转转,朋友们千万别乱吃外面的东西。”“紧急通知”里还列举了温州的事例,一时间引发猜测和慌乱。
经记者核实,该信息系谣言。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暂未接到相关方面的投诉和求证,食品卫生方面的问题由食卫、防疫部门负责,不在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内。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也表示,近期没有接到该方面的食卫查验和防疫通知,此则“紧急通知”系网络谣言。
记者随后在网上看到,该信息在2014年就已在多地传播,相关部门也曾辟谣。
医院防疫不到位,致13人感染,被吊销执照
导语:
2021年1月3日下午,沈阳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毛印百在发布会上通报,有关部门决定吊销谱康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通报称,沈阳皇姑秀水门诊部、沈阳谱康医院有限公司在执业过程中, 未严格执行落实相关规定、未按要求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新冠疫情传播。
皇姑区卫生健康局依据规定,对上述两家机构给予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对相关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调查处理。
2021年1月3日0时至12时,沈阳新增3例本土确诊,详情如下:
姜某,男,47岁,谱康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2月23日晚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021年1月2日经沈阳市疾控中心采样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王某某,女,51岁,职员。2021年1月1日开始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2日经沈阳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李某某,女,67岁,退休。系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女儿,2020年12月28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2021年1月2日经沈阳市疾控中心采样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通报显示,沈阳本轮疫情之中, 13例确诊者均与谱康医院相关联。
而首例确诊病例尹某某 (韩国返沈人员)在解除入境集中隔离10日后确诊,其 曾4次前往谱康医院就诊。
2021年1月3日,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21日 (含)以来到过谱康医院、秀水诊所、沈医附属二院北院区或与沈阳市已发现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请尽快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从即日起不要外出,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将对您落实核酸、抗体检测等防控措施。
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专用的车辆,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2021年1月4日上午9点30分,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召开,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王萍在发布会上介绍情况。
2021年1月3日12时至24时,沈阳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均为2020年12月23日境外输入病例尹某某的关联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沈阳此次疫情已报告本土新增病例27例。
将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华锐塔湾欣城2期、皇姑区明廉街道明廉小区、皇姑区华山街道鲲鹏小区2期调整为 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目前沈阳市 中风险地区已达到16个。
被提醒不能占用停车位后 男子殴打小区保安妻子致其死亡被判无期
在小区保安告知居民即将下班,不能再占用摩托车停车位后,男子张某认为保安梁某是故意针对他,于是对梁某进行殴打,梁某的妻子赶到现场。后张某有头撞伤了一名拉架群众的面部,并击打保安梁某的妻子面部,保安梁某的妻子后脑撞在地上,最终抢救无效身亡。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张某无期徒刑的判决。
殴打保安妻子致其后脑撞地 重度颅脑损伤身亡
一审法院认定,2018年4月25日,张某驾驶一辆越野车到宣恩县某小区,将车停放在摩托车停车位,随后上楼到朋友家中吃饭。约半小时后,该小区保安梁某以小区居民即将下班回家,摩托车停车位不能再被占用为由让张某将车停放到机动车停车位。
张某下楼挪车后,认为保安梁某在故意针对他,于是在门卫室与梁某发生争执。张某动手打了梁某一耳光,梁某翻窗户跳到外面院坝里。张某听见梁某骂他,上前朝梁某踢了一脚,梁某被踢后即蹲在地上给张某的朋友打电话,告诉他张某打人的情况。张某见状又上前殴打梁某,将梁某打倒在地。
小区居民杨某、石某见状上前劝阻,二人分别抓住张某的一只手。后梁某的妻子闻讯赶到现场,持钥匙戳刺张某面部。张某先用头撞击拉架群众杨某面部,致杨某鼻子受伤流血,后挥手击打拉架群众石某头部。挣脱二人后,张某挥手击打已退到旁边的梁某的妻子头部,致其仰面倒地,后脑撞在地上。张某又朝梁某头面部踢了一脚,后离开现场。
后梁某的妻子因重度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梁某、杨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此外,法院查明,医院在救治梁某妻子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
犯故意伤害罪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梁某妻子的死亡结果与抢救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可以适当减轻张某的刑事。张某的亲属已支付了梁某、杨某等人的医疗费以及代为赔偿梁某经济损失,对张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赔偿拉架群众杨某3400余元。保安梁某上诉提出,请求判令赔偿其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08万余元。杨某则上诉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张某则上诉提出,保安梁某的妻子持钥匙戳刺他,对引发本案存有过错;抢救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二审维持无期徒刑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张某因停车事宜与小区物业保安梁某发生争执并殴打梁某及劝阻群众,梁某妻子见状持钥匙戳刺张某系情急之下的本能反应,不应视为对引发本案具有过错。反观张某的行为,不仅不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还先动手殴打小区保安,并对劝阻群众实施暴力行为,对其应依法惩处。
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因琐事殴打梁某及劝阻群众杨某,在梁某妻子解围时,张某又击打梁某妻子头部致其仰面倒地,张某的行为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犯罪情节和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最终驳回保安梁某、杨某及张某的上诉,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张某赔偿梁某经济损失3.6万余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