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收退费纠纷 北京拟对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设7天冷静期
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体育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体育市场管理,化解体育健身行业收退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首都体育产业发展,北京市体育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BF--2011--2720)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向消费者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
本次示范文本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设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选项。二是设立了7天冷静期,并明确冷静期内解除合同的退费规则,预防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三是对退费及违约进行详细约定,减少退费纠纷,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通用条款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向消费者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私教课和体育技能培训不适用于本合同。
二、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办卡前向乙方详细了解体育健身卡的种类、费用、使用权限、包含项目等相关内容。
2.甲方应当有关自己身份、健康状况方面的真实信息,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健康测评,并在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有关信息变化时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应当遵守乙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实施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健康的行为。
4.甲方应当避免携带贵重物品或将贵重物品转交乙方代管;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并在健身后按约定腾空公共更衣柜。
5.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导或提示使用器械、设施及健身,对器械、设施有疑问或身体不适时应当立即停止健身并向乙方求助。
6.乙方应当为甲方合格的设施、器材。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运动项目的设施、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7.对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运动项目,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相关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和服务指导人员,向甲方告知或提示参加体育健身项目、使用器材或设施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后果,配备符合规定的救护救生设备及救护人员。
8.乙方应当为甲方的身份、健康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9.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单方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
10.双方约定甲方可以转让体育健身卡的,转让的期限、金额、次数为卡内剩余使用期限、金额、次数。
三、法律
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2.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第三方侵害等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但乙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四、合同解除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存在擅自变更服务地点、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缩短休闲健身卡的有效期限、减少承诺的卡内包含项目、关闭单店休闲健身卡所属门店、增加休闲健身卡使用的限制条件等严重影响甲方利益行为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办法,协商不成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参照以下标准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余额:
(1)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单次服务价格优惠的,已消费金额应当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计算。
(2)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明确的赠送金额或服务项目的,单次服务价格的优惠折扣率为:预付费用总额÷(赠送金额或赠送服务的折算金额+预付费用总额)×100%;(3)双方约定消费者在有效期限内不限次享受服务的,已消费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数÷有效期限内天数×100%×预付费用总额。
2.甲方因重大疾病、伤残等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都不适合继续进行体育健身的,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健身卡实际使用情况,扣除已消费金额,退还预付费余额。
3.当甲方有下列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但不得不合理地拒绝返还相应预付费用:
(1)隐瞒患有严重危及自己或他人安全、健康疾病的;(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经劝阻拒不改正的;(3)实施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健康行为的。
五、合同效力及组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执行。
3.执行本合同文本的规定,不影响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提出保障其他权益的请求。
上海办健身卡7天冷静期可退款,2021年全市推广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8日电 据“上海市场监管”号消息,12月28日上午,《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在沪发布,首批15个本市主要健身品牌400余家门店率先承诺履行和使用《会员服务合同》,备受关注的“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将于2021年正式落地。
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市场监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会员服务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在上海全市推广使用,旨在化解健身领域的消费矛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健身行业服务规范。该合同主要适用于本市体育健身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会员健身服务的交易行为,聚焦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逃避自身等问题,以期用规范合同的形式从源头上化解消费纠纷。
据介绍,《会员服务合同》特别设置“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针对预付费类消费“退卡难、退费难”的痛点问题,《会员服务合同》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
《会员服务合同》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同时,《会员服务合同》规范退费细节,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做了明确设定,规范引导健身服务经营者,也使消费者的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
官方提示,消费者在办理期限类会员卡时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开卡、理性消费。健身领域的期限卡(会员卡)不同于传统商业预付卡,在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卡内不存在剩余消费额度,也无法延期、激活,且经营者赠送的会籍期限退卡(费)时并不包含在合同会员卡会籍时长或次数内,因此,消费者需仔细阅读示范合同文本和补充协议等纸质合同后再付款签署。(中新经纬APP)
河南首设贷款冷静期:“7天无理由还款”
网购能“赊账”、点点手机办贷款。数字金融服务让信贷更方便,同时也为“冲动消费”埋下了隐患。记者2月24日获悉,为进一步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消费者“冲动消费”“过度信贷”,我省金融业首推“贷款冷静期”。
据《中国消费年轻人负债状况报告》显示,全国有1.75亿90后,对消费诱惑缺乏抵抗力。“遇到‘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等商家推出的促销活动,不少年轻人很容易出现超前消费、借贷消费。”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消费金融公司”)总经理周文龙说,如果过度消费成为常态,年轻人有可能陷入借贷困局。
为了避免消费者因“冲动消费”“过度消费”带来的困扰,中原消费金融公司针对用户推出首次借款“7天无理由还款”服务,提倡广大金融消费者理性借贷、冷静消费。“用户首次借款,前7天内提前还款,我们将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利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借贷回归理性,鼓励合理适度消费。”周文龙说,为了避免个别消费者滥用“反悔”权益,公司只对首次借款的用户一次“反悔”的机会。
“让金融借贷像网购一样方便。”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看来,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而金融业推出“7天无理由还款”在国内还是首创,这一新服务如同一个缓冲带、安全阀,既鼓励消费同时也避免非理性信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认为,对于高频小额的消费金融贷款来说,推出“7天无理由还款”,背后需要强大的金融科技支撑,河南金融业首推“7天无理由还款”,意味着金融科技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