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停止发行“本·拉登”大钞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
也许你从来没有在钱包中看过它,而且你也永远看不到它了。
据卡塔尔半岛电视台1月1日援引法国《L"OBS》杂志网站报道,欧洲央行停止发行这张纸后,如今它奄奄一息。它,就是500欧元纸币。
欧洲央行在其网站上宣布,“19家欧洲国家中央银行中的17家将停止生产和发行500欧元现钞,因为担心这种大额纸币助长非法活动。”
图 半岛电视台
“为了确保顺利过渡和出于后勤原因,德国联邦银行和奥地利国家银行将继续发行该面值纸币,直至4月26日,” 欧洲央行表示。
欧洲银行于2018年4月曾发表,表示已“决定永久停止生产500欧元纸币,并在2018年底之前停止分配该纸币的现有储备。”
补充,现有的纸币储备仍然可以用作现金货币,将保有其面值,并在没有时间限制的情况下可以在欧元区的中央银行换钞。
欧洲央行希望通过此举减少恐怖主义资助行为、有组织的犯罪和逃税等现象。因为这种大额现钞可以让走私者完全保密地转移大笔资金。
500欧元纸币于2002年正式问世,有人称之为“本•拉登”纸币,意思是每个人都在寻找,但就是没人看到它。该纸币稀缺,但具有很大需求,就像基地组织头目在被清算前的情况一样。
2018年11月流通的该钞票张数总数为5.21亿,占欧元区欧元纸币流通量总额的2.4%。500欧元的最后一次制造是在2014年,那时起,就已满足市场流通需求,包括欧洲中央银行的存量。
欺诈发行公司股票应从揭露日起停止交易
金融观察
“责令回购实施办法”需要直面的最大问题就是无力回购,但有了保荐机构的加入,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缓解。
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责令回购实施办法”一旦正式公布实施,欺诈发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将有章可循。
毫无疑问,“责令回购实施办法”是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成果之一。从当下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虽然欺诈发行公司的股票被强制退市了,但投资者的利益却得不到保护。所以,“责令回购实施办法”对于保护投资者意义重大。
而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比如,关于“回购对象”的规定:发行人或者负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决定,向投资者发出回购或者买回(以下统称“回购”)股票要约的,自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发行人或者负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要约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回购申报。这一规定意味着从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买入欺诈发行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是不属于回购对象范畴的。如此一来,这部分投资者的利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个人以为,既然欺诈发行公司的股票是需要责令其回购的,而且在责令回购之后,欺诈发行公司股票基本上也就失去了继续上市的资格,实际上即便是没有责令回购制度,欺诈发行公司的股票也是被强制退市的。既然如此,那么欺诈发行公司的股票从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就应该停止交易,等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来进行股份回购。而不应该在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后继续进行股票交易,如果股票继续交易的话,那就是对其他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一些不知情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损害,这就有违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因此,欺诈发行公司的股票应该从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一律停止交易,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再比如,关于回购价格的规定: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回购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市场交易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这里的“市场交易价格”,按照欺诈发行揭露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上市时间不足三十个交易日的,按欺诈发行揭露日前全部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这个回购价格的规定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合理的,但也忽略了发行价格的因素。那就是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时,应以发行价格作为回购价格,投资者买入价格高于发行价格的,以投资者买入价格作为回购价格。而当市场价格高于发行价格时,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回购价格,投资者买入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以投资者买入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此外,关于保荐机构的问题,不能让保荐机构成为漏网之鱼。“责令回购实施办法”并未提及保荐机构需要承担的。这或许与《证券法》第二十四条的表述有一定的关系,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但实际上在上市公司欺诈发行的过程中,保荐机构重大,有的甚至还充当了上市公司欺诈发行的“高参”。也正因如此,《证券法》的条文中多处提到保荐人需要承担连带的问题。如第二十四条就有这样的表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第八十五条同样也有类似的表述。因此,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中不能缺少了保荐机构这样一个主角。
而且将保荐机构纳入到“责令回购实施办法”中来,也可以解决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控人无力回购的问题。“责令回购实施办法”需要直面的最大问题就是无力回购,但有了保荐机构的加入,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缓解,同时也可以促使保荐机构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陕西知名作家冉学东长篇小说《老关山》再版发行
长篇小说《老关山》。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曾世湘 摄
冉学东,笔名关山牧。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作家协会会员、西安市文史馆艺术院研究员、西安市文联德艺双馨文化工提名奖、陕西散文学会乡土委员会主任、西大作家班高级研修班学员、阎良区文联副主席、阎良区作家协会主席、《荆山》主编,入选陕西文学艺术百人计划。编著有《古韵关山》《渭北文化痕》,著有长篇小说《关山刀客》《大荆塬》《谷风》《老关山》,散文集《荆山笔记》。其中,《谷风》获光明日报2015年全国长篇小说回望提名。
冉学东的家乡关山是渭北平原上的一座古镇,位于荆山余脉,漆水河畔,地处蒲富临渭四县之交,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关山刀客也是历史形成的独特群体。冉学东说:“我只是一个农民,因为对这片土地非常的熟悉,也热爱着这片土地,所以总想为它做点什么,以回敬生我养我的这块宝地。”近年来,冉学东一直不遗余力地书写关山、宣传关山、推介关山,希望通过自己的一笔之力,将自己的家乡宣传出去,希望它繁荣昌盛,越来越好。
冉学东的长篇小说《老关山》讲述的是关中刀客的故事,通过民国时期刀客之间,刀客与民众,刀客与民国政府之间的冲突与争斗,通过各色人物间爱恨情仇的故事,展现了那个风起云涌的年代。谈及《老关山》再次出版时,冉学东说:“自己想用《老关山》这部作品,回敬关山这片史诗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