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民警入室殴打强制猥亵,警方不予立案!官方通报来了
近日
广西南宁女子遭一民警入室殴打
猥亵、甚至抢走现金
事件一经曝光
立即在网上引发舆论关注
此外
据相关媒体报道
女子在事后报警却得到警方
“不予立案”的回应
6月15日
广西南宁市南湖公安分局就此事
发布情况通报
我分局民警韦某已于今年年初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并被取消警衔及人民警察身份,其涉嫌犯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分局民警韦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法制支队等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核查。
韦某已于今年年初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并被取消警衔及人民警察身份,其涉嫌犯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我分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全面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强化警示教育,全力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害群之马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南湖公安分局
2020年6月15日
/ 此前报道 /
据红星新闻报道
2019年8月底
四川成都的章女士来南宁喝满月酒
在青秀区租了一间公寓暂住
入住当晚8点多
章女士在某外卖平台点了一份外卖
过了不久之后
她的房间门突然响起
章女士以为是外卖到了
于是没询问就打开门
没想到 一名男子从外面冲进房间
“他进来就对我辱骂,打我耳光。”
章女士回忆
男子在打了她耳光后
还拉下裤子提出猥亵她的要求
在她拒绝男子的无理要求后
男子开始翻找她携带的行李箱
她担心对方伤害自己
便主动提出给他500元钱
不过男子嫌钱少,没答应……
在第二次提出猥亵的要求
被 章女士拒绝后
这名男子再次殴打并猥亵
最后
男子拿着章女士的手机和身份证
逼迫她一起乘出租车
赶到中国银行南宁埌东支行
取了5000元钱后
男子这才放过了章女士
第二天
章女士在朋友陪同下
先后在南湖派出所和南湖公安分局
做了笔录
而在派出所外面宣传栏
章女士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
她看到那名强制猥亵她的男子
身着警服的照片
章女士表示做完笔录后
有人将5000元现金退还给她
为了自身安全
章女士选择返回成都
此后她接到警方通知, 又返回南宁配合调查
这一次
嫌疑人韦某的家属和她见面
提出赔偿的要求
但双方因赔偿问题不一致不欢而散
2019年9月29日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向章女士
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该通知书称:
“经查,嫌疑人确实是民警。目前,该案纪检部门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2020年4月26日
南湖公安分局作出
《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认为章女士应按法定程序
向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因此不予受理信访
对于这个答复
章女士表示不服,提出复议
2020年5月9日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作出
《复议决定书》认为:
该案纪检部门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中。因此决定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
同时章女士
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
《立案监督申请书》
请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南湖公安分局
对韦某刑事立案
检察院电话告知章女士已经受理
作为民警
知法犯法,做出如此龌龊的事?
而后续有关单位
给予当事人的答复似乎颇具争议
希望有关部门查明真相
给章女士一个公道
南宁警方回应女子称遭民警入室殴打猥亵:涉事民警已撤职
“南宁警方”6月15日发布情况通报: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分局民警韦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法制支队等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核查。
韦某已于今年年初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并被取消警衔及人民警察身份,其涉嫌犯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我分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全面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强化警示教育,全力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害群之马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另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8月30日晚9时左右,一名男子突然闯入章女士租住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丰泽公寓607号房内,对她进行辱骂、殴打、强制猥亵后,还拿走其5000元现金……
事发后,章女士前往事发地辖区南宁南湖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韦某照竟然是南湖派出所民警。此后,有人将5000元现金退给了章女士,但章女士要求南湖警方立案未果,警方向她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我局经审查认为,经查,嫌疑人确实是民警。目前,该案纪检部门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对此,章女士不服,2020年5月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书》,请求该院监督南湖公安分局,对韦某照刑事立案。6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检察院已正式受理章女士提交的“立案监督申请”,此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原题为《南湖公安分局情况通报》)
南京警方通报“女子遭多人强奸”:4名嫌疑人已被刑拘
中新网南京9月30日电 (徐珊珊)30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发布通报称,一名女性受害人于去年被王某某等人强奸,相关视频近日在网上传播。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通报截图
根据通报,2020年9月28日凌晨0时40分许,南京江宁警方接到一名女性受害人报警称,其于2019年10月的一天,被王某某等人强奸,相关视频近日在网上传播。
南京市、江宁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当日迅速立案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9月29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初步审查,2019年10月某日晚,王某某,刘某某,李某,张某某等人对醉酒状态下神志不清的受害人实施轮奸。王某某等人对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