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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凶手意味着什么?起底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凶手时间过程详解

28年前“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开庭审理

起底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凶手意味着什么?起底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凶手时间过程详解(图1)

2020年9月16日,“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被告人麻继钢提起公诉。

南京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麻继钢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在南楼111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其胁迫至该教学楼外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此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投入一窨井内。

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麻继钢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公诉方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麻继钢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定性等相关内容展开辩论,麻继钢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由三名法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南京中院院长孙道林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范群出庭支持公诉。此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法庭决定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

“当年的死刑政策和现在很不一样,当年的死刑(量刑标准)比较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何兵认为,当前国内公检法机关对死刑判处非常慎重,除了被告人的DNA、口供外,还要对当年的作案过程、地点等进行严格的核实审问,“这个案子究竟是会判死缓、死刑还是其他的,都是未知的。”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胜华透露,目前很多陈年旧案的侦破,DNA技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案件的侦破有很大意义,但是从当前国家对死刑判定标准的角度讲,证据标准要求唯一性、排他性,“也就是说必须排除任何合理怀疑,除了DNA之外,还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

易胜华认为,此案的认定需要完整充分的证据链,对恶劣严重的案件既要重拳出击也要科学严谨。

此前,“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因案情残忍、悬而未破,得到国内民众的长期关注。1992年,原南京医学院88年级学生林某在校园内被残忍奸杀。后调查得知,林某死亡时间为当年3月20日晚10点半,当时其在一号教学楼教室自修,后遇害。

经法医鉴定,林某系被钝器击伤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放入窨井后死亡。林某死后尸体完整,头被朝下按在学校的下水道里。此案成为全国持续关注的恶性大案,江苏各级公安部门长期侦查,并根据目击证人的相关描述,在媒体上公布过嫌疑人模拟画像。

关于此案的量刑,法学教授徐昕认为,假定指控成立,根据《刑法》第263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麻继钢持铁棍胁迫并殴打被害人林某,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法定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后因担心罪行败露将被害人投入一窨井内,导致被害人死亡,属于另起犯意的故意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首选量刑为死刑。

“根据被告人犯有两罪,根据数罪并罚规则,被告人合并量刑可能为死刑。假设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获得谅解,法院有可能会对被告人适用死缓。”徐昕说。

2020年2月23日,南京公安局官方发布消息称,该案已经告破,嫌疑人麻继钢已被抓获。3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麻继钢涉嫌强奸、故意杀人一案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浙大女生被害案”凶手熊志城被执行死刑,家属将起诉涉案景区

“浙江大学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原判

新京报讯(记者 常卓瑾)8月13日,新京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谭先生处获悉,“浙大女生被害案”的被告人熊志城于7月28日被执行死刑。2018年11月13日,英国留学回国的浙大本科生谭某某在杭州飞来峰景区遇害。

起底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凶手意味着什么?起底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凶手时间过程详解(图2)

熊志城被警方抓获归案。

新京报此前报道,杭州市中院经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连续多日至杭州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被害人谭某某,将其杀害。

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1月11日,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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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父亲谭先生准备起诉景区要求赔礼道歉。

今年8月13日,被害人父亲谭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凶手熊志城已于7月28日被执行死刑。谭先生称,下一步他将起诉涉案景区,“我可以放弃赔偿,但要求飞来峰景区给我公开赔礼道歉,并对相关管理缺陷进行整改。如果景区没有管理缺陷,凶手不会选择这里下手。”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告破,专家:超20年诉讼时效仍可追诉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28年前发生的原南京医学院女生被杀案于日前被警方告破。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有关案件是否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20年诉讼时效,以及嫌疑人将面临怎样的刑罚等问题,新京报记者今日(2月25日)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许兰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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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关于破获南医大女生被杀案的通告。截图

案发28年嫌疑人归案,仍可追诉

根据警方通报,1992年3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发生一起残忍杀害在校女生林某的案件,造成很大社会影响。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调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因破案条件不足,凶手没有明确。28年来,专案组采取多种措施,在今年2月23日获得重大破案线索,并于当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发生28年后,嫌疑人归案,即便是涉嫌杀人、强奸的重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同时法律也规定,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许兰亭教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事发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不管当时是否立案,一般的案件,比如盗窃或者寻衅滋事,就不再追究,或者说没有追究的必要,也没有必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针对本案来说,许兰亭教授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不管当时是否立案,目前已经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因此程序方面,追诉前一定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最高检的批准。

即便被告人及家属愿意赔偿或实际赔偿,被害人家属也表示愿意谅解,但这也只是影响量刑轻重的一个情节,即只影响量刑的轻重,不影响这个案件是否追诉。

涉及两项罪名,不存在“从旧兼从轻”问题

从事发到归案,经过了28年,其间我国《刑法》几番修订,那么28年前发生的案件,是否也适用刑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许兰亭教授认为,本案不存在“从旧兼从轻”的问题,虽然“从旧兼从轻”是我国刑事法律的原则,即在事发当时和归案的现在,都被认为是犯罪的,那么在什么时期罪刑获得的刑罚较轻,就适用该时期的刑罚。但就本案来说,强奸、杀人这两个严重的罪行,无论是事发当时还是归案的现在,嫌疑人面临的刑罚没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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