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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批复全文)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批复要求,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编制并落实好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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