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不适宜广大投资者到银行柜台排队购买国债,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疫情反弹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关于暂停发行2020年5月份储蓄国债(凭证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库函〔2020〕087号)通知要求,原定于2020年5月发行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暂停发行,后续发行计划将提前另行通知。
2020年5月10日起,本市将有部分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兑付时,投资者须持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前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不适宜广大投资者到银行柜台排队购买国债,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疫情反弹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关于暂停发行2020年5月份储蓄国债(凭证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库函〔2020〕087号)通知要求,原定于2020年5月发行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暂停发行,后续发行计划将提前另行通知。
2020年5月10日起,本市将有部分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兑付时,投资者须持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前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