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结束日期(6月30日)还剩3天时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提醒还未办理的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查看有关信息并办理。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需就2019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对照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并多退少补税款。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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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需就2019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对照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并多退少补税款。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