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新消息:2020辽宁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2020年辽宁省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辽宁上调养老金 已有10多地养老金上涨
辽宁省人社厅发布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
今年是我省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我省按照国家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仍按照退休时间先后划分为5档。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再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
另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