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子,涉案人员包括一名医护人员!被告人利用医院工作便利,办理出生证时非法下载新生儿及产妇信息8万余条,转卖从中牟利。共非法收取“好处费”5.64万元。oSA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oSA
从2018年初开始,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工作的便利,在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时,非法下载新生儿和产妇的个人信息,总量达8.9万多条。oSA
李某某将这些信息“转卖”给开设母婴服务中心的杨某甲和杨某乙,以及经营摄影店的肖某某。oSA
截至2020年6月案发时,她共非法收取“好处费”5.64万元。oSA
据李某某交代她以为最多是违反医院的管理规定直到案发时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oSA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肖某某、杨某甲、杨某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oSA
4名被告人。青秀区人民法院 韦聪 摄oSA
庭审中,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发表最后陈述,对自己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向信息遭到泄露的公民致歉。oS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