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最大案值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四十万元。
据悉,被告人庄某与张某因贩卖供个人吸食的“笑气”一氧化二氮气弹,获取大量非法利润;其中,庄某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300万元;张某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60万元。
2018年6月,青浦公安机关在一家酒店内抓获一名吸食笑气者,该案遂案发。庄、张二人被捕,2019年6月,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庄某、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9月,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庄某、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处有期徒刑九年和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和四十万元,继续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笑气”简介:
“笑气”即一氧化二氮压缩气体,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单位或个人购买、储存、使用等需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笑气具有很强的成瘾性,吸食过后对人体的危害极大,长期和大量吸食会致人瘫痪、窒息甚至死亡,其危害与毒品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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