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纳入征信 是怎么回事?
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进行自愿献血。无偿献血行为,更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主义精神的一个具体体现,而这种精神是社会正能量,是需要弘扬、需要激励的。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发展的通知当中,在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方面,把对无偿献血的激励划分为几个措施。其中的一个措施是“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社会征信体系具有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方面是惩戒失信,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褒扬诚信,即要加大对守信激励的力度。
对此,有人反对,觉得“会造成逆反心理”;有人担心,不献血就“没诚信”;有人表示赞同。 国家卫健委回应称:无偿献血是自愿行为,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出台此政策是鼓励而非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