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头条 > 新闻正文

中国乔丹侵权案终审败诉 “乔丹+图标”商标被撤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此前争议颇大的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做出裁决。最终,中国乔丹败诉,25类商标和图形被撤。

中国乔丹侵权案终审败诉 “乔丹+图标”商标被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1575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72号行政判决;

三、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14〕第052424号关于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争议裁定;

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为您推荐的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