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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离岛免税8天销售超10亿元怎么回事?南离岛免税8天销售超10亿元事件始末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

财政部昨日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离岛免税商品品种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贺觉渊)

财政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每人每年提至10万元

国新办今日(8日)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大幅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免税购物的额度从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至每人每年10万元,并且在现行38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邹加怡介绍,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到条件成熟,于2025年实现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会在简并税制的基础上,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所有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国家要制定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只有在目录上的商品仍然需要征收关税,其他大部分不在目录上的进口商品会实现免征进口关税。

据悉“一负三正”的清单管理是指:一是生产设备。对企业自用的生产设备实施“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二是交通工具。对岛内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还有游艇,实行“零关税”的正面清单管理。三是原辅料。对于岛内用于生产自用或者是开展“两头在外”模式的出口加工所消耗的原辅料,实施“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四是居民消费品。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

同时,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对“一负三正”的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总体上要逐步缩短负面清单,不断扩大正面清单,不断释放“零关税”的政策红利。(记者 万静)

乘船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适用范围

财政部网站27日发布公告称,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11月2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将海南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关于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5号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满16周岁的乘轮船离岛旅客凭个人离岛船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及其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离岛时凭本人船票、购物凭证、身份证件等在海口秀英港、新海港提货点(海口南港码头在条件成熟后再设立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携带离岛。

二、同一旅客在同一年度内乘飞机、乘火车和乘轮船免税购物合并计算,在现行免税购物限额内享受相关政策。

海南乘轮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规定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12月2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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