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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鸟巢转糖水”事件,消费者协会教你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针对“鸟巢变成糖水”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教导你要做聪明的消费者

新华社记者赵文君

近日,知名主播辛巴推销的即食燕窝被质疑为糖水,再次引起公众对直播商品质量的关注。如何防范直播配送风险,规范直播电商行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专家就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问题一:直播上购买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谁来管?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表示:目前,燕窝变成糖水的调查还在进行中。活产涉及的科目很多。近日,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监管指引,各主体应根据各自角色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直播中的一些行为可以适用现有的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商法、广告法等。这不能说是完全的法律空白。

其次,因为直播是一种新的形式,不同于传统的电子商务平台模式。在电子商务法中,对传统电子商务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与传统的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相比,直播交付涉及的主体和交易环节更多,监管难度更大。直播平台、直播中的主播等参与者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在电商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

此外,对于新格式中一些行为的定性,如主播带来的商品是否属于广告、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广告等,业内仍有不同意见,增加了监管难度。由于实时交付是一种跨领域的业务模式,因此存在监管责任重叠的问题。

问题2: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将商品带到直播现场?

陆来明:加强对商品直播的监管,需要明确系统内各方的地位和责任。今年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包括商品或服务营销和广告代言,为加强该领域的市场监管提供了明确依据。此后,中央网络信息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节目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意味着直播监管措施正在密集出台。

完善带货直播监管必然要跨多个部门,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高效准确的监管,也需要监管方式的创新和社会的共同治理。自今年10月“双11”暖季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组织密集发声,通过专项执法、行政约谈、劝诫提醒等方式,提醒各相关经营主体不断加强自律和自我管理,共同推动网络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问题三:消费者如何规避直播中的风险?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网上直播销售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案例分析,并披露了虚假宣传、退货难、销售违禁产品、利用“特别拍摄环节”误导消费者、诱导场外交易、不正当竞争等7个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没有搭建唱戏舞台的平台,网络名人无法割掉粉丝的韭菜和消费者的羊毛。平台搭建网上交易设施,制定交易规则和格式条款,选择交易平台,提取交易大数据,直接受益于网红推广的消费者和运营商的交易结果。平台作为市场推广者和自律监管者,基于平台与网络名人、运营商和消费者的三角契约关系,有权利和义务主动站在自己的岗位上,保持良好的警惕,保持良好的屏障,从源头上防止网络名人的虚假代言和不可信广告进入平台。

没有盲目崇拜,就不会有网络名人炒作。铁血粉丝忠诚,对网络名人近乎痴迷,但网络名人对粉丝未必如此。建议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理性的消费意识,加强自我保护,看清网络名人,认真签订合同,一丝不苟地保存证据,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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