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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了“秋风2020”行动的典型案例

中新网12月8日电(记者张赫)在“扫黄打非,秋风2020”专项行动中,“扫黄打非”部门重点查处了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等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了反对利用媒体搞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的集中整治,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了不法分子。近日,国家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外梳理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

1.江苏常州张某某等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6月至8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张某某、王等13名被告人5年至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元至4000元;陈某某、项某某等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常州市公安机关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调查,自2018年11月起,张某某、王等人依托南京紫月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先后建立了“人民日报市场报道中国零距离”、“中国时报”、“中国党风廉政建设网”等3个虚假网站,收集负面舆论,假冒记者从事敲诈勒索活动。他们犯下了40多项罪行,涉及数十万元。

2.河北邯郸李某某等假记者敲诈案。2020年6月29日,大明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伪造国家机关文件罪判处“假记者”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陈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零1天,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9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大明县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2018年至2019年6月,李某某伪造记者证,假借舆论监督之名,利用“赵岩聚焦”、“邯郸校园通”、“河北太行网”等自媒体平台,与陈某某合作从事敲诈勒索活动。

3.河北石家庄郭等假冒记者敲诈案。2020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赞皇县公安机关开展了调查工作。经查,2019年11月底,郭某、马某等人加入北京“国际援助法治中国”非法组织,招募多人进行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30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公安机关逮捕了5名嫌疑人。目前该案已被起诉。

4.黑龙江齐齐哈尔“1210”假记者敲诈案。2020年8月,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假记者”朱某某、曹某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2年3个月,分别并处罚金4万元、2万元。2019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富拉尔基区公安部门展开调查。经查,朱某某、曹某某冒充“中国新闻联播报”记者进行诈骗活动,先后作案6起,诈骗他人钱财12万余元。

5.山西朔州“5.16”。2020年10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假记者”季某、刘某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至5000元。2019年4月,朔州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立案侦查。经查,季某、刘某等人设立“时代纪实新闻网”、“时代纪实网”等网站,并设立多个自媒体平台,以炒作负面新闻的手段勒索多家企业和个人,并连续作案5起,涉案金额37.5万元。

6.江苏省扬州市刘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最近,此案已被起诉。2019年4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扬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调查,刘某某单独或与黄某某合伙,通过“阳光微视”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负面文章、视频1197条。阅读文章总数超过2.8万,播放视频总数85万。经过数次炒作,他在全国范围内炒作了158起社会负面敏感事件(案件),并为38起案件(案件)支付稿费和制作费,非法业务量达59万

7.牟星等组织在辽宁丹东强行交易勒索案。2020年4月,根据群众反映,丹东市公安部门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调查,邢等人以“影视制作策划”、“经纪服务”业务为掩护,聚集一批网络大v,组成“网络水军”。长期以来,他们从媒体平台进行负面炒作,推出负面“集群”。在直播平台上“炒作”和发起恶意“人民投诉”至关重要,迫使“网络名人主播”加入邢组织的所谓“主播工会”,为邢一伙服务。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8.天津侯某某造假学术期刊造假案。2020年8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经查,2019年11月以来,侯某某通过网络发布“代他人论文”等虚假信息,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诈骗多名被害人13万余元。今年3月,根据群众反映,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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