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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被快递员出轨的女人找不到工作受害者。吴女士:一定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一个普通的快递成为了四个多月“噩梦”的开始。28岁的吴(音译)是浙江杭州的一名未婚女性,她现在情绪低落。

12月4日,吴女士回忆了自己四个多月的经历,但还是无法克服这个坎。有时候她突然情绪失控,想歇斯底里。医院诊断她有抑郁症状。她和男友也受到公司的劝阻,吴女士觉得自己“死于社交”。

7月7日,吴女士在小区接快递,却被偷偷拍下。视频附带了一个编造的微信聊天对话截图,发给微信群。吴女士被捏成“劈腿快递哥”的“荡妇”。

今天,两名伪造截图的男子在被警方拘留9天后获释。但吴女士表示,涉案男子并未作出真诚的公开道歉,至今未支付赔偿金。

被造谣出轨快递员女子找不到工作 受害者吴女士:要追究对方刑责

近日,她已委托律师向余杭法院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吴女士说,她可以不赔偿,但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偷拍发生在7月7日,当时吴女士下楼去取快递,却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偷偷拍成了视频。随后,郎某(男,27岁)和他的朋友何某(男,24岁)分别充当“快递哥”和“女主”,在微信上编造暧昧的聊天内容,并将偷拍的视频和聊天内容截图发到微信群。于是“少妇出轨快递哥”的谣言就传开了。

被造谣出轨快递员女子找不到工作 受害者吴女士:要追究对方刑责

在出轨的故事中,吴女士被污蔑为独自在家照顾孩子的“小富婆”,是两次主动勾引快递哥哥的“风骚少妇”。引人入胜的“情色故事”瞬间发酵,吴女士所在社区的业主、她的领导、同事、朋友都在议论,甚至有外国网友发消息骂她。

被造谣出轨快递员女子找不到工作 受害者吴女士:要追究对方刑责

8月7日凌晨,收到朋友截图后,吴女士完全惊呆了,彻夜未眠。她真的想不到有谁会如此伤害她。随后,吴女士迅速报警,并通过微博宣传事件动态。

8月13日,余杭警方发出通知,称郎某、何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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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受到行政处罚,但吴女士仍受到诽谤和谣言的挥之不去的影响。警方报告公布两天后,她被公司说服辞职,后来她也出现了抑郁症状。

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受到行政处罚,但吴女士仍受到诽谤和谣言的挥之不去的影响。警方报告公布两天后,她被公司说服辞职,后来她也出现了抑郁症状。

12月4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致电吴女士,进一步了解该事件的细节。

对话吴女士

记者:你现在是什么状态?

吴女士:今年看了几条新闻,我学会了一个新词,叫“社会死亡”。我觉得我现在就是这样的状态。

之前发现自己有情绪问题,然后去医院检查,最后确诊为“抑郁状态”。最坏的情况是,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甚至想去歇斯底里,或者控制不了自己哭,情绪会突然改变,但就是控制不了。

记者:事件经过警方报告已经澄清。为什么公司还是劝其离职?

吴女士:实际上,我不想过多谈论我的上一家公司。我的主要工作是向外界代表公司。第一,这是当时发生的,我需要时间去处理。第一次不能回公司复职,会影响工作。第二,一旦你成为舆论风口浪尖上的人,我想作为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敢用你,因为这两个原因,我被公司劝退了。但设身处地为我想想,我能理解公司在做什么。

记者:你男朋友也失业了?

吴女士:他的工作基本上是一年四季都在出差。事情发生的时候,没有我他无法面对。他需要陪我去面对,这会影响他的工作。

记者:涉案三人道歉吗?

吴女士:郎被拘留前通过微信跟男朋友说对不起,但我觉得这并不是真的对不起,至少我要当面跟自己道歉。

我们找何找了很久,发微博找他也没有出现。这件事已经持续很久了。9月中旬左右,何联系我们,约我们见面。当时他在附近遇到我们,跟我说对不起。当时我就想,“我终于等到了道歉。”但是后来我才知道,这句所谓的抱歉,是用来和我讨价还价的。我觉得这句抱歉的话没有含金量,没有诚意。

记者:陶在微博上向你道歉了?

吴女士:怎么说呢?如果说编造的舆论是一把刀,那陶才是真正用刀捅我的人。要不是他的动作,这件事也不会发酵这么多。我想你也可以看看他说的话(微博道歉)。每句话都不是道歉,而是给自己找借口。

记者:你有没有期待对方拍视频公开道歉?你可以戴太阳镜和口罩

吴女士:是的,当时我和他们谈了和解的条件,就是赔偿我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在网上拍了视频道歉,这是我第一次向他们提出的。他们也需要是人,这个我能理解,因为我曾经遭受过网络暴力,我自愿告诉他们,你可以戴口罩和墨镜。但是他们一再要求编码,他们要做人,他们怕丢人,这让我很生气。你当时拍了我的视频。你想过给我编码吗?你有没有想过,我还想做人?

目前,他们没有录制公开道歉的视频,也没有进行经济补偿。

记者:你在准备对账时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吴女士:平均每人5.8万元以上(郎、何、陶各承担5.8万元以上)。名誉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我不要任何赔偿。但给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误工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应该由他们三人平分。

12月4日下午,根据吴女士提供的联系电话,《齐鲁晚报》记者致电当事人之一郎先生。郎老师说,她已经在吴女士被行政拘留释放后向她道歉。同时,她认为三人一人5.8万多元的赔偿金额过高。吴女士应提供银行流水,而不是根据公司证明计算损失时间。同时郎老师说,吴老师男朋友失去的时间不要算。

“以前是我们不对,怎么做,拘留就拘留,赔偿就赔偿。出来后我们也道歉了,主要是赔偿金额不能一起商量。”

4日下午,齐鲁晚报记者联系陶老师,陶老师在微博上致歉,称转发此谣言确实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吴女士名誉受损,但离职等经济损失不应由自己承担。“我觉得不是特别合理,所以那段时间我也在想,没有回复。”

吴女士的律师微博称,她已经向法院提交了材料。

目前,吴女士已向余杭法院提交材料。吴女士告诉记者:“说实话,我可以不赔。我相信是我自己的损失被栽赃了,因为他们(谣言)的传播远远超过了法律的限制。希望法院能尽快立案。让他们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感觉我终于可以跨过这道坎了。”

我们知道,那些知道是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并在信息网络上传播的人,如果情节恶劣,就应该用“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理论。诽谤罪刑事处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犯了这个罪,只有说出来才能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的“先告状再处理”,是指受害人犯了诽谤罪,法院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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