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扩大人口规模,全面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特制定以下具体办法:
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
不受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的人可以申请落户我市,六县(市)、长乐区的人可以申请落户婺城区。
二、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实现投靠“零门槛”
除大学生集体户外活动外,我市户籍人员的近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三、提供落户地址多样化选择
新来我市的可以根据提供的材料类型选择落户地址。在六县(市)、长乐区和苍山区三江口地区,允许私有房屋落户,但房屋租赁必须经建设(房产)主管部门登记。
四、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
(一)职工5人以上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二)人才公寓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三)商住楼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五、自本措施颁布之日起,新落户适龄儿童按照现有招生政策安排入学,如所在县(市)区学位不足,由本县(市)区统筹直至全市统筹安排入学。
六、本措施的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另行颁布。
七、本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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