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零时至24时,黑龙江省无新的新冠肺炎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东宁市本地人)。新增无症状感染2例(绥芬河市)。
截至2020年12月16日24时,确诊病例11例(东宁市2例,绥芬河市8例,塔河县输入1例),疑似病例1例(东宁市1例)。无症状感染5例(绥芬河市5例)。
疑似病例:男,69岁,退休,住东宁市东宁镇花园小区,与确诊病例王某某密切接触。12月16日,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专家确诊新冠肺炎疑似肺炎病例,已转入指定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相关部门对其认定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控制措施,对其活动场所实施终端消毒和封闭管理。
无症状感染者1:女,45岁,无业,住在绥芬河市机务段铁路综合楼内,是与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无症状感染者2名:男,58岁,保安,现居住在绥芬河市迎泽区丽都社区,是刘的一名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
12月16日,这两人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确诊为无症状感染。现在已经转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相关部门对其认定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控制措施,对其活动场所实施终端消毒和封闭管理。
目前疫情提醒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监测、院感防控工作,做好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等管理工作,做好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的保护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疫区要做好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跟踪调查和信息推送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厌战、侥幸、放松心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和岗位责任,时刻收紧疫情防控的弦,继续做好“外进内防反弹”工作。全面落实人民群众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入境人员、货物、冷链产品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领域、关键人员、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执行制度,加强闭环管理,及时消除潜在风险。特别是重点景区要抓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细节。切实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的防疫卫生习惯。要总结经验教训,堵塞漏洞,弥补不足,完善快速应急机制,完善突发疫情防控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和构筑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受疫情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