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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防法的修改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刘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国防法,该法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据中央军委法制局负责人介绍,修改54条,增加6条,删除3条,调整第四章、第五章标题。修改后的国防法有12章73条。

据报道,主要修改内容包括:确立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防活动中的指导地位;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实际,调整了国家机构的国防权限,增加了中央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内容;丰富了军队的任务和建设目标;围绕新安全领域活动和利益的防卫需求,明确了主要安全领域的防卫政策;根据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体制得到了丰富和完善;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加强了对军人地位和权益的保护;整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外交思想的实施,丰富了对外军事关系的政策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国防法体现了中国国防的正义性。新修订的《国防法》规定了中国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它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促进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充分体现了中国爱好和平、反对战争的一贯立场。

该负责人表示,《国防法》坚决贯彻“全民国防”的思想,明确了所有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和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都要依法支持和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增加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国防技能,组织学生和公职人员参加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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