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院第三分院成立六年来,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合作,集中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它已经受理了317起食品药品批准逮捕案件,384起716人和2个单位的案件,并提起公诉。308宗513人和13个单位,受理了67宗食品药品二审申诉和抗议,140人和2个单位。”近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集中管辖检察报告(2015 -2020年)》,通报了相关案例和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6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集中在制售假药罪、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等。其中,制售假药罪占72.6%;食品案例集中在减肥产品、肉类、调味料、奶粉、进口牛肉、阿胶等“高端”和“网络名人”产品。犯罪手段主要是更换过期标签、掺杂一些过期食品等比较隐蔽的手段;毒品案件集中在性保健品、进口药品、美容针、肉毒杆菌毒素等注射剂,其中性保健品占40.9%,新型医用美容药物、肉毒杆菌毒素、美白针、消脂针、麻醉针等美容注射剂。比例逐年上升,有使用化工产品制作抗癌药的案例;主要犯罪主体为个人共同犯罪、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表现为事故前有预谋、分工合作、上下游犯罪网络紧密。销售转移到跨多个省甚至国家和地区的在线网络平台。
六年来,市两级检察机关利用集中管辖的优势,高质量地办理了一批在全国乃至全市有影响的案件,如“婴儿奶粉案”、“网络名人面包案”、“日本牛肉案”、“上海疫苗案”。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和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还共同牵头成立了上海市检察机关食品药品环保核心办案小组,专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