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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的积极财政政策应提高质量和效率,并更具可持续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应提高质量和效率,更具可持续性,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政安全,主动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收入分配,切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

为了在2021年建立新的发展模式,我们应该迈出第一步,看到新的氛围。应该如何更好的发挥金融功能的作用?记者采访了财政部部长刘坤。

准确科学的政策,没有急转弯,一定的减税和减费

记者:如何理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要提高质量、提高效率、更具可持续性”?

刘坤:“提质增效”主要是优化结构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机制,切实提高政策效率和资金效益。

一方面,要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必须建立规范的直接财政资金机制。另一方面,要注意救人,落实“日子太紧”的要求;同时,要加快建立覆盖全过程各方面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花钱的有效性和无效性负责。

“更可持续”主要是指支出规模和政策力度基本稳定,为政策操作留出空间,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风险和挑战。

兼顾稳定增长和防范风险的需要,合理确定赤字率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同时,加大预算协调力度,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政府扎实做好“六保”,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带来的各种衍生风险不容忽视。这就要求宏观经济政策不能急转直下。要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制定准确的政策,保持一定的力度,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建设新的发展格局迈出第一步,看到新气象。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完善减税、减费政策。财务部会如何执行这个要求?

刘坤: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财政收支困难,我国先后出台实施了7批28项减税、减费政策,预计每年新增减税、减费将超过2.5万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将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落实帮助企业脱困政策的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减税、减费,继续落实机构减税、减费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这几年实施的很多减税、减费政策都是制度化、连续性的,叠加的累积效应会越来越大,企业减负的效果会越来越明显。财政部门将坚决降低减税到位,降低减费到位,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发展。

扩大“直接资金”范围,牢牢把握基本民生底线

记者:2020年,2万亿元直接资金将造福企业,造福人民。2021年还会继续这种模式吗?

刘坤:实行财政直接拨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财政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截至2020年12月29日,1.52万亿元人民币的直接资金已经到位

刘坤:民生不是小事。无论财政收支压力有多大,都要坚决保证民生支出。2021年,财政部门将继续保障民生基本底线:要统筹利用就业补贴资金等各项资金,加大对重点就业群体的扶持力度,促进就业基础的稳定,使“劳动收入”更有保障;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优化支出结构,使“学教”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国家社保基金管理等。让“老年”更有底气;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的能力,把“看病”提到更高水平。

在加强基本生活保障的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努力,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政状况相匹配,使民生保障延伸到未来。

记者:2021年,财政部门将如何努力巩固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

刘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摆脱贫困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斗争的起点。2021年,财务部不会放松,努力写好“稳、整、促”三篇文章。

在——过渡期,金融支持政策和资本规模应保持总体稳定。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为做好衔接提供保障。

巩固——重点是巩固扩大扶贫成果任务重、农村振兴基础差的地区,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巩固扶贫成果,对中央确定的全国农村振兴重点县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升级——,逐步提高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工业项目的比例,激发农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对地方债务实施“紧缩政策”

,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

记者:2021年,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财政部还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

刘昆:截至2020年11月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5595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的地区还在新增隐性债务,个别地区偿债风险有所上升。对此,财政部将严加防范、积极应对,切实把债务风险关进笼子里。

一是开好“前门”。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以及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满足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和财政可持续的需要。

二是堵住“后门”。严禁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坚决刹住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三是完善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引导地方精准聚焦重点领域,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发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四是强化监管。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五是推进公开。督促地方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更好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

给地方政府债务多加一圈“紧箍咒”,经济社会发展就多了一道“安全阀”。对此,我们一定会持之以恒、一以贯之、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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