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头条 > 新闻正文

沈阳父子殴打防疫警察案:父亲判10个月,儿子判1年

2021年1月8日上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通过法院互联网审判云平台系统对一起疫情期间妨碍公务罪进行远程公开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林某某和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

经试用和调查,2021年1月1日,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相关地区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通知,沈阳市皇姑区新航社区设立了核酸检测点,对社区居民进行核酸检测。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民警宋某某受单位指派,穿着白色防护服在核酸检测点维持秩序。当天8时20分左右,被告人林在排队等候考试时,排队的市民不满,发生口角。警察宋某某上前劝阻,被告人林不听劝阻。他殴打、撕扯和辱骂警察宋某某,造成左脸挫伤、右肩外伤、左拇指挫伤和防护服撕裂。审判过程中,两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忏悔。

法院认为,在新冠肺炎防治肺炎期间,被告人林谋祥、林莫斌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控制职责,严重阻碍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妨碍公务罪,应当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犯罪,量刑建议合理,本院采纳。两被告人都是共同犯罪的主犯,但考虑到被告人林的作用相对较小,可以酌情处罚。2.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第1款、第25条第1款、第26条第1款、第4款、第67条第3款,被告人林谋祥、林莫斌因犯妨碍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两名被告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利用法院的互联网审判云平台进行远程审判,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而且有效避免了拘留风险,减少了人员聚集,保障了被告人和办案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目前,沈阳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在采取最严格、最全面、最高效的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按照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号法规,严厉打击各种阻碍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央视记者李成泽)

(编辑王发)

为您推荐的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