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通知(2021年1月25日发布)
1月24日0:00-24:00新增确诊病例67例(其中64例由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转化而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
具体如下:长春市新增确诊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中确诊病例1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医学观察隔离人员中主动检测筛查发现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通化市新增确诊病例56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其中确诊病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54例,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主动检测筛查发现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通过全核酸检测主动筛查发现无症状感染者1例。
截至1月24日24时,全省共报告确诊病例273例,其中危重症10例,重症24例,普通型174例,轻型65例;确诊病例分布为:通化市196例,长春市73例,松原市4例。
全省无症状感染者60例,分布为:通化市50例,长春市10例。目前,以上确诊病例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以上无症状感染者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对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二级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进行跟踪调查,并实施控制措施,对其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末端消毒。
提醒群众,如果是从黑龙江省疫区和我国中高危地区返回吉尔吉斯斯坦,或者接触到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必须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报告,配合控制和核酸检测。为了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人们不应该聚集,要卫生,戴口罩,保持安全的社会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