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人数太多,工作人员可以限量处理。但如果第一次申请离婚有额度限制,实际上是延长了“离婚冷静期”的时间,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降低离婚率需要各种措施。虽然增加离婚申请成本可以防止一些冲动离婚,但也可能会意外伤害到一些人的合法权益。
评论员:丁申义
“不离婚,留着过年?”这句话恐怕要实现了。2月1日,广东广州。据网上报道,广州每天离婚额度330,下个月没有预约额度。对此,广东省民政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广州的离婚数量在未来一个月内已经到期。广州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不清楚是否有名额。
《民法典》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明确了如果任何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30天内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说冷静期结束了,两个离婚者都要领离婚证,但是领离婚证的人太多了,婚姻登记机关忙得没时间按最大工作量每天办理名额。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有道理。比如上海去年底升级了婚姻管理信息系统,专门开发了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模块。将公民在“一网通办”所做的离婚登记预约调整为申请预约离婚登记,效果良好。但是,如果申请也需要一个名额,那就有争议了。
网上申请虽然也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严格审核离婚申请,但不受登记场所和工作人员的限制。当申请较多时,民政局其他工作人员可以协助审核,不应有任何限制。否则,“离婚冷静期”不是30天,实际上可能变成60天或90天,相当于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结果可能是有些地方出现了“离婚黄牛”,或者有些地方创新性地实行了“抽签离婚”。是不是很尴尬?这不是开玩笑,但可能到处都有问题。
降低离婚率需要各种措施,比如完善公共服务,更好地预防家庭暴力。增加离婚成本可能会防止一些冲动离婚,但也可能会不小心伤害到一些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了一些可以缓解离婚压力的社会机制,离婚并不完全对社会有害,有些离婚也意味着人们对婚姻的看法越来越包容开放,人类文明在进步。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离婚背后的社会问题,比如要加强婚姻家庭的引导和教育,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依靠公共婚姻观念的转变来回归家庭价值。
所以一方面也要包容一些冲动的离婚。如果离婚后双方都后悔了,可以再复婚。另一方面,我们应该防范和打击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虚假婚姻。比如最近上海、深圳的房地产调控升级,假离婚假结婚买房现象被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