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警方称于今从未报警]近日,朋友圈筛选出一篇自报文章《另一个“拉姆”》。作者马金玉是一个曾经在一线城市工作过的媒体人。为了爱情,她嫁给了西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区生孩子。养蜂养花,一种天堂般的生活,一直作为传媒业的美谈流传下来。现实是她在这个过程中被家暴虐待了很久,甚至只能选择和孩子一起承受。她在自述《另一个“拉姆”》中说:2015年,一次醉酒后,他半夜回来,开始找东西。他问他和他的朋友(男人)有没有关系。殴打突然开始,眼睛模糊,拳头不停砸在头上,头发被抓,动弹不得。只听见孩子在哭,父亲大叫:“你看看你。”头被撞的那一刻,小便失禁。
直到第二天早上,我都不知道我的衣服上哪里有这么多血,我的手机还能看清楚,我没有报警(可能这是最迷茫的,我一次都没有报警),孩子还在睡觉,我给女工周茂打了电话,只有电话说我要被打死了.
她带丈夫去说服孩子的父亲。去了西宁和青海人民医院,一身伤。检查是眼球血肿和眉毛骨折。医生需要给他们的眼球注射药物,同时服用含有大量激素的药物来治疗眼睛,孕妇禁止服用。这时我发现我有了第三个孩子.
现在,她已经脱离危险,决心面对一切。2月6日晚,青海省妇联表示已介入此事,正在联系于今了解情况。2月7日,记者从青海当地公安部门获悉,警方已介入展开全面调查。
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
不是“家务事”
社会应“零容忍”
来自一线城市的女记者于今嫁给了青海的一名养蜂人,并在一家农村供电公司工作。最近她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被打了很久,带着皮带逃跑了。如何看待为了爱情嫁给藏区却遭受家暴?安歌安姐有三个字要说:
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保护神。
爱情和婚姻都是自由的。爱情就像喝水,了解自己。我们不应该对个人选择太苛刻。但是,在家里的违法行为也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遇到家暴,要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中国的法治,一个不能少。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存在于世界各地,需要社会各界的谴责、抵制、发现、惩罚和帮助。经济发展水平和民风民俗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谴责和指责的是“家庭暴力”,而不是哪个地区、哪个民族。
错的永远是加害者,而不是受害者。
家暴受害者不敢说话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和走出家庭暴力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帮助和共识。我们真的不能盲目的开始,但也不应该否定所有“诗与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讽,不如密切关注,踊跃帮助!
最后,我想对每一个勇敢的女人说,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拥有一切!
7日,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央政法委安建”再次发消息《女记者为爱远嫁屡遭家暴:隐忍退让只会自断生路!》。以下是部分内容:
“零容忍”是共识,更是政法机关的态度
新人尴尬,这是两个人的事;但如果触及法律底线,就会被追究到底。当一个人把家暴当成了家常便饭,政府和法律必须站出来,依法严惩肇事者,坚决改掉社会陋习!
法律是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最可靠的屏障。
去年美妆博主于亚哭诉遭受家暴的当天,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当晚通过媒体发声,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这不是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6年正式实施。从政法机关到民政、村(居)委会,从妇联到共青团、工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预防、发现、处罚、救助责任明确,贯穿全过程。
维护“家门里”的安全,已经成为各部门共同的职责。
舆论的善意,是良知的回归、社会的进步
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在世界各地秘密存在。家庭暴力不应被贴上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标签,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俗也不应成为家庭暴力的“挡箭牌”。
面对马金玉的家暴,我们不应该考虑“为什么被打”,而应该以“从来没有被打过”作为共识——的重点,关注如何在法治的框架内严惩施暴者,如何更好地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社会成员对任何形式的暴力给予最明确的反对,对任何施暴者给予最一致的谴责,对法律提供的解决方案给予最大的期待,是社会文明和法治的里程碑;从最初的沉默到现在敢于站出来的受害者,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