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网络综合报告]
网友发表言论,对卫国边民英雄官兵进行了粉碎和贬损。重庆公安:网友至今在国外生活,网上追
2月21日19时许,重庆市沙坪坝区警方接到举报,称网友“@TSCB8”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言论,诋毁、贬损保卫国家、守卫边境的英勇官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沙坪坝区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该网友为王(男,19岁),来自重庆市沙坪坝区,自2019年7月起在国外居住。目前,警方已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进行刑事拘留,并在网上对其进行追捕。英雄烈士不应该被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
河北省秦皇岛市的一名网民在发表了震惊全国的英雄言论后被拘留15天
2月21日14时许,我局接到新浪微博用户举报,称有网友发表诋毁英勇卫国官兵的言论。我局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2月2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20岁)被抓获。唐某某对自己诋毁英雄豪杰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表遗憾。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已被行政拘留15天。
警方建议,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英雄烈士不应该被亵渎。希望网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贵州省南明市公安局2月22日的官方微信公告,2021年2月21日上午8点,南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通过网络检查发现,部分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诋毁、侮辱英勇卫国官兵的言论。对此,南明公安迅速展开调查,上午10点多,在南明区花果园一处房屋内发现该网友(男,30岁,贵阳人)。戴承认了他发表了非法言论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南明市公安局对违法者依法行政拘留13天。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英雄不可亵渎,烈士不可丑化,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贬损、丑化、侮辱英雄的,警方将依法严惩。
据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官方博客@茂名市滨海平安22日报道,2月21日12时许,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部分网友在微信群发侮辱性言论。对此,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当天22时许,犯罪嫌疑人田某伦(男,40岁)被抓获,他在微信群上发表侮辱、诽谤保卫国家、保卫边疆英雄的违法言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两天前,南京、北京、四川等地的许多网民因发表诋毁边防英雄的言论被公安机关拘留。
2月21日18时,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发出报警通知,称绵阳一网友因诋毁、贬损守护边境英雄被拘留7天。
2月20日16: 00左右,我局接到举报,网友“知名Zed”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言论,诋毁、贬损英勇保家卫国、保卫边疆的官兵。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
>2月21日9时许,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
2月20日,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烈不满。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21时许,将该网民陈某强(男,28岁) 查获,该人对为发泄个人情绪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2月20日13时许,南京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
2月19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于2月19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岁,南京人,网名“辣笔小球”) 抓获 。
经审查,仇某某对博取网民关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实、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国法律中对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作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对于公然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中明确,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