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河南省禹城县教育体育局就媒体报道称一名男子自称已被撤换教师22年一事发布解释。
禹城县教育体育局称,孙存亮1977年8月至1992年2月在原禹城县三庄镇孙楼小学担任私教。1992年3月,孙存亮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三个孩子被镇政府开除。
南(又名南)于1997年6月以孙存亮的名字被录取。2010年11月,南海超与孙存亮私下达成协议,每月支付孙存亮350元,执行至2017年11月。
2018年5月,南海晁因以孙存亮名义享受的退休待遇被县教育局注销(渝教体党组[2018]89号);2018年5月,县纪委和县教育体育局分别对当年参加手续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2018年5月,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停止发放养老金。
2018年9月,孙存亮就此事向夏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2月6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审理,根据(2018)豫1426兴初23号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驳回孙存亮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