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达28年的错换生活事件中,姚策的养母徐女士进入微博,发了一篇长文,介绍孩子错换的整个故事。徐岷政党的律师李生在直播现场提到,他可以改变自己28年的生活,从犯错变成偷窃28年。2月24日,姚策的生母是否故意换孩子在网上热议。对此,姚策的母亲表示,作为母亲,她绝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之前报道过:
2020年2月,来自江西省的年轻人姚策被诊断出癌症,他的母亲徐岷想“割肝救儿子”,但发现姚策不是自己的。
经调查,28年前,淮河医院的医生误抱了两个新生儿,于是姚策和同时出生的男孩郭伟,误改变了他们的人生。杜新志,姚策的生母,现居河南驻马店。当年,徐岷和杜新志是同一个病房的产妇。
“28年来生活的错误改变”的第二个例子被宣布
2月8日下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误判28年无期”一案。
本院拒绝支持郭锡宽、杜新智、姚策的上诉,维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赔偿郭锡宽、杜新智精神损害20万元,姚策精神损害20万元。为支持姚策的上诉请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60余万元。
2020年2月,江西小伙子姚策被确诊肝癌,母亲试图切肝救儿子,却发现他不是亲生的,由此暴露了28年前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抱错孩子事件。之后,姚策和亲生父母郭锡宽、杜新志起诉医院要求赔偿。一审宣判后,因赔偿金额低,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上诉人郭锡宽、杜新智、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混淆了杜新智、姚策母子的登记管理,在“错抱”的发生上犯了重大错误。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郭锡宽、杜新志、姚策造成精神损害,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事实和后果、法院受理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决定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锡宽、杜新智精神损害20万元,姚策精神损害20万元。郭锡宽、杜新智、姚策上诉称,增加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理由不能成立。郭锡瑄仅提供了收入证明,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流失时间,不足以证明其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造成的流失时间为11946元。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认可郭锡宽延期2个月,一审法院认定郭锡宽延期费用6400元。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上诉人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于1992年进行了母婴分离的护理,存在杜新志、姚策的母婴登记混乱、缺乏相关检验单等重大管理失误,导致姚策“抱错”。姚策的生母杜欣芝说她是肝病患者。但由于“抱错”,姚思安从小无法与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难以准确判断姚思安肝病的病因,影响了姚思安加强自身肝病防治的机会。当姚策找到亲生父母后,病情恶化,影响了他对肝移植的选择和实现。虽然“错抱”和姚策患肝癌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错抱”影响了姚策的命运。在这种情况下,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尽力帮助姚策寻找亲人,先支付部分治疗费用,值得尊重。但是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犯了明显的错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所以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应该为其过去的失败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姚策要求的治疗费用、营养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都在合理范围内。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支持姚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