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既要严格禁止城市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去农村建别墅、私房,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或强制其“上楼”。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美丽农村建设的深入,人们越来越关注一些美丽的村庄,越来越多的城市人想在农村生活或度假。少数个人或开发商以“商机”为目标,各种方式做出改变,在农村建设“小产权房”或私人别墅、会所。
事实上,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的声明并不是第一次停止播放农村宅基地。此前,国家发改委、原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多次发文或发表意见,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土地建房,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造别墅、会所。
国家部委频频“叫嚷”,但类似现象依然被禁止,这与部分人向往乡村风光、依恋乡愁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建立的背景下,农村住宅的低地价、低建设成本容易诱发逐利冲动。
宅基地不仅是农民重要的土地财产,也是农民定居的地方。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法治框架内探索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和使用权“三权分立”改革;2020年,中央部委在104个县市和3个地级市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核心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立”的实现形式。
这些改革措施表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问题正在探索和解决。归根结底,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防止城市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在农村建别墅、私房,首先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按照中央的要求,稳步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三条底线: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要制止城市人下乡建别墅、私人会所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事实表明,在高回报面前,往往会发生一些人针对农村宅基地等“唐僧肉”冒险的行为,这就要求监管执法部门高度重视,严肃查处此类行为。此前,对在非法大棚内建设豪华会所、休闲度假设施甚至别墅等一些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和整改,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此外,加强全民普法也同样重要。面对一波又一波的“下乡”买房建别墅,很多当事人并不了解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甚至对《土地管理法》禁止农村宅基地非法交易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知之甚少,这一方面增加了城市人在农村买地建房的违法风险,也因为不懂法给农村投资者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解说员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