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据媒体报道,广东广州荔湾徐老师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徐老师的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工作人员建议在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将房子过户,否则就去公安局开具“我妈就是我妈”的证明。无奈之下,徐老师再次来到荔湾区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一位自称审计师的人告诉徐老师,该办手续了,另一位审计师为此事向徐老师道歉。
徐老师说
在我父亲死后留下来
有60-70年历史的房产
我和妈妈
成为主人,每人分得一半
2月25日
徐老师已经准备好了各种需要的资料
和妈妈一起去荔湾区房产登记中心
准备奉献你的一份
转妈妈
结果
工作人员告诉徐老师,他们
求证明“我妈就是我妈”
大家都走了,文件资料都有可比性
为什么要证明?
原来的
徐老师的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
所以工作人员
建议转非直系亲属
还是去公安局
开所谓的“母子关系”证明
听完之后,
徐老师和他妈妈都表示无奈
“唉!不说话,反正会无语。就是这么简单,一件事就这么复杂。”
后来
徐老师给当地公安局打了电话
户籍窗口
对方说“信息是公认的。”
还有徐老师
账户所在派出所的警察说
他们无权评判这一请求
去很多地方旅游都办不成功手续?
无奈之下
记者又陪着徐老师来了
荔湾区房地产登记中心核实
这次
事情终于改变了.
一位自称审计员的人告诉徐老师
“你现在可以办理手续了。”
面对徐老师的疑惑,
另一位审计员曾老师说
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会询问当事人
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但如果没有,影响也不大。”
并为此事向徐老师道歉
鉴于此事
经常处理香港澳门人在内地的房产和房屋交易
遗产律师张认为
对于涉及港澳台和涉外身份的变更,
因为这个人的名字和相关信息
可能会产生变化
因此,内地有关部门
当事人需在香港、澳门或国外注册
办理“同一人证明”文件
所以客户
前期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