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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年度到了!2020年年度税务结算哪里可以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宣布,从2021年3月1日起,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结算。

去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

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有不退不补的。有网友说退了8000,也有网友说还了2000多。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综合收入来了。今年是退税还是还钱?

什么是「综合收益」?我需要办理年度结算吗?税前可以扣除哪些项目?如何办理网上年度税务结算?

听懂一个词

处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要早赶,不要晚赶)

怎么退税/还?

知识点:一个公式

应纳税额=[(综合收入- 6万元-“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子女教育等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 适用税率-速扣]-2020年预缴税额

什么什么什么?括号、圆括号、减法、乘法是什么?我们按照序号一个一个解释吧

(1)“综合收入”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收入:

薪水

劳动报酬

作者报酬

特许使用等

至可扣除5项,然后计算每年应纳税额,即起征点为6万元/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养老和大病医疗费用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

“退税”还是“还钱”?这是一个正数和负数的问题。

在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减去2020年的预缴税额,得到应退税或补税的税额:

如果结果为正(如“1350”),则需缴纳相应金额(1350元)的税款;

如果结果是否定的(例如,“-1350”),可以退还相应的金额(1350元)。

随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申请退税或补税。

再做一遍知识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综合收入- 6万元-“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子女教育等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 适用税率-速扣]-2020年预缴税额

年度结算不涉及这些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年度结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收入。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收入的一次性年度奖金计算纳税

算过吗?你答对了吗?

问题来了:

我计算的结果是正数,不管数字大小,一定要还吗?

而且结果是否定的,但是如果不办理年度结算,可以退税吗?

谁能不做,谁该做?

三类纳税人不得办理年度结算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2020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申请年度结算:

年度结算需纳税,但全年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年度决算计算应纳税额不超过400元;

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退税。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结算

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结算:

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申请退税;

全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纳税额超过400元。

那么纳税人想做该做的事,应该怎么做呢?

毕竟有真正的退税,偷税漏税面临法律风险。

怎么办?申请在手,不用担心税收

“个人所得税”应用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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