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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英雄网友热笔球,被抓!为什么热笔球会诋毁边疆英雄?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3月1日发布消息: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邱谋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个人注册账号“辣笔球”,先后发布两条消息,贬低、嘲讽保卫国家、保卫边疆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迅速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邱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嫌疑,请求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和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9条之一,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侵犯英雄烈士名誉和荣誉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某。

英雄烈士用鲜血和生命保卫祖国的领土,名誉和荣誉不可抹黑。《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和荣誉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邱谋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严重损害保卫国家边境的英雄烈士的人格尊严,严重损害保卫国家边境的军人形象,损害公共利益的,应当依法追究。同时,为了维护英勇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与配合下,南京检察机关决定立案公益诉讼,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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