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从2021年3月1日起,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结算,即纳税年度结算。纳税年度怎么算?怎么退税/还?
一、个税年度汇算来了具体怎么算?
应纳税额=[(综合收入-6万元-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子女教育等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快速扣除]-2020年预缴税金
“综合收入额”包括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
个税起征点6万元/年,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即符合纳税人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费用等。从依法确定的符合慈善捐赠条件的其他扣除项目中扣除,并计算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金额。
二、如何退税/补缴?
在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减去2020年的预缴税额,得到应退税或补税的税额:
如果结果为正(如“1350”),则需缴纳相应金额(1350元)的税款;
如果结果是否定的(例如,“-1350”),可以退还相应的金额(1350元)。
随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申请退税或补税。
三、哪些人可以不办?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2020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申请年度结算:
年度结算需纳税,但全年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年度决算计算应纳税额不超过400元;
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退税。
第四,谁来做?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结算
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结算:
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申请退税;
全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纳税额超过400元。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结算:
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申请退税;
全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纳税额超过400元。
五、个人年度汇算怎么办理?
第一步:在主要应用市场搜索并下载“个人所得税”应用
第二步:打开App,点击“2020年综合收益年度结算”模块
注:3月1日起,全面收益年度结算正式开始,目前可以做准备。
第三步:“查看”填写信息或“前往填写”相关项目,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的说明完成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