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头条 > 新闻正文

参与拉货的司机因涉嫌过失死亡而被捕

新华社长沙3月3日电(记者刘、谭昌)记者3月3日从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了解到,涉嫌“一女租货拉拉网跳车致死事件”的肇事司机周谋春已被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报道,由于涉案车辆未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在涉案车辆副驾驶室侧边附近没有视频监控,当晚路过的人和车辆也很少,难以调查取证。为了查明事实,警察工作队认真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实验、法医检查、视频调查、电子物证勘验、嫌疑人讯问、调查访问等,恢复了案件。

2月6日15: 00左右,周某某收到长沙市岳麓区天一梅婷小区至步步高美西湖国际公寓的搬家订单,总费用51元,其中车某某支付39元,平台补贴12元。同日20时38分,周某某乘车到达天一梅婷小区,与车某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周某某问车某某是否需要支付手续费,被车某某拒绝。车某某已经把衣服被褥宠物狗等日用品从一楼夹层搬到车上15次了。期间,周某某催促车某某赶紧搬东西上了车,并告知车某某,根据货台规定,司机等超过40分钟将收取额外费用,车某某不予理会。周某某怨恨车某某,因为他没有赚到人工手续费,等了很久。

21点14分,周某某驾车前往目的地,车某某坐副驾驶位。车辆刚开始行驶时,他又一次询问车某某到达目的地后是否需要卸货和装卸服务,被车某某拒绝,周某某更是不满。开车过程中,周某某为了节省时间,提前通过拉货App抢下一笔生意,改变了行车路线。车某某在事件段4次提醒周某某车辆偏航,持续57秒。21时29分14秒至21时29分35秒,车辆到达林宇路嘉园路口时,车某某提议车辆偏航两次。周某春一开始没管,然后语气凶狠地回答;21时29分35分至21时30分11分,车辆到达屈原路林宇路口时,车某某提出车辆应偏转两次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会。

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位探出窗外后,周某某并没有采取言语和行动阻止,也没有紧急阻止。他只是轻轻刹车减速,打开了车辆的双闪光灯。车某某从窗口摔下后,周某某停下来检查,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在流血。21: 30: 34,周某某拨打120急救电话,21: 34: 16拨打救护车电话,21: 39拨打急救电话。

为您推荐的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