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胡浩)曾经给中小学定下“紧箍咒”的考试排名、分数线和升学率,现在要“放松”了。教育部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呼吁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县、校、生三个层次。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取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均衡发展等方面。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学生发展质量的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道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和社会实践等。
为了扭转只打分只上高等学校的不良倾向,评估指引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要求不向学校下达入学指标,不仅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不公布或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鉴于对办学质量的评价,明确提出严格控制考试数量,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行均衡上课,不分重点班或快慢班。
“这些都是硬性要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说,在评价学生发展质量时,首先要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甚至对学生学业发展的评价也不局限于学业水平,而是突出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创新精神,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对于教育教学中的其他一些问题,也设计了评价指南。比如,针对教师负担较重的情况,建议严格控制审批、检查验收、建立考核等各类校本活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针对教师职业倦怠和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学校教师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