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高磊)民政部4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号。通知要求全国各社会团体进一步加强表彰管理,严禁使用百年乱评进行表彰。
通知指出,全国所有社会团体都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评比表彰,严禁利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各种违规评比、评选、奖励等活动。对批准保留的评比表彰项目,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内容、范围和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增加子项目;对于未纳入保留范围的项目,不予保留,也不通过变更项目名称和持有方式继续保留。
通知要求,全国各社会团体要切实加强对各类社会团体从业人员的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团体的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团体“站台”或“背书”;积极动员会员或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营造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通知还指出,全国所有社会组织都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禁止强制会员制和强制收费,禁止利用行政机关委托和授权的法定职责和事项违规收费,禁止通过考核认定标准的活动收费,禁止通过职业资格认证违规收费,禁止无服务收费或多名员工重复收费。同时,举办讲座、论坛、座谈会、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取向正确、积极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






